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3 3:40: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甲欠乙10万元,丙欠甲15万,甲在其对丙的债权到期后,怠慢行使对丙的债权,致使其无力清偿乙的债务,乙可行使甲对丙的权利。债法理论称此为( ) A 代为追索权 B代位继承权 C债的代位权 D 民事代理权
C---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应由( )
A 债权人承担 B 债务人承担 C 第三人有过错的,与债务人分担 D 债权人和债务人酌情分担。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甲因乙欠其借款不还,深感郁闷和气愤。为讨还欠款,甲在乙回家的路上,将乙打伤,并强行取走乙手上的一块手表。甲占有乙的手表是( ) A 不当得利 B 留置 C 债的抵消 D 侵权行为
D侵权行为
根据标的物的不同,债可以分为( )
A、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C、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D、可选择之债和不可选择之债
C--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在前者,债发生时,其标的物即已特定化;在后者,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甚至尚不存在,当事人仅就其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或型号等达成协议。区分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意义在于:其一,在特定之债,除非债务履行前标的物已灭失,债务人不得以其他标的物代为履行,而种类之债则无此问题;其二,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
约定的情况下,特定之债标的物的所有权可自债成立时发生转移,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随之转移,而种类之债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意外灭失风险则自交付时起转移。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交付货物。但在交货前夕,甲派员调查乙的偿付能力,有确切证据证明乙负债累累,丧失支付能力。甲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便决定暂时不向乙交付货物,并致函要求乙作出到期履行的担保。甲的行为是() A. 违约行为
B.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 行使不安抗辩权 D. 行使先诉抗辩权 C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债关系消灭,指的是( ) A.混同 B. 免除C. 抵销 D. 提存
A--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及应支付的其他费用,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 ) A.抵押权 B. 质权 C. 留置权 D. 所有权 C
法人的员工在执行职务中,违反义务侵害他人的权利形成的债务,由( ) A 员工承担 B 法人承担C 法人与员工连带承担D法人与员工按份承担 B
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可以请求本人给付( )
A 报酬 B 全部费用 C 垫付的必要费用和管理中造成管理人损失的费用 D 本人获取的收益
C 垫付的必要费用和管理中造成管理人损失的费用
甲欠乙5000元,1996年10月1日到期;乙欠甲5000元,1998年10月1日到期;1997年10月1日,甲未清偿债务。请问,此时(即1997年10月1日),
法定抵销权之行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甲可主动抵销; B. 乙可主动抵销;
C. 甲和乙都可主动抵销; D. 甲和乙都不可主动抵销
B--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销。
3月9日,刘某将自己的彩色电视机作价2000元卖给陈某,约定陈某于一周内取电视机,并付清款项。但该电视机在3月12日遭雷击烧毁。在此情形下的正确表述是()。
A 客观不能B 主观不能C 自始不能 D嗣后不能
AD----本题涉及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之一——标的的问题。民事法律行为要求标的可能和确定,标的不能分为主观不能和客观不能,自始不能和嗣后不能等。本题中,张某与刘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标的嗣后不能,客观不能。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却明示免除对丙的债务,据此,甲可以行使( ) A 债的撤销权 B 债的代位权 C 债的代理权 D债的免除权
B---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关于债权人代位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名义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B 债权人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C 债权人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理权
D 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名义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理权
B债权人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下列属于完全之债的是( )
A 赌债 B借用物归还期限至,借用人却未归还 C 情债 D 过诉讼时效之债 B
合同一方在不具备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的经济与技术条件情况下,签署的合同,届期又不履行,法理上称这一现象为( ) A 预期违约 B 自始不能 C 客观不能 D嗣后不能 B—P65
双务合同中,合同没有约定各自义务的履行先后,任何一方在对方没有履行时,都可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法理上称这一现象为( ) A 不按抗辩权 B 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C-P151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缔约过失责任违反的是先合同义务; B 先合同义务产生的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 C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之债;
D 导致缔约过失责任的事由发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 E 是否造成损失都可构成缔约过失 ABCDE—P81
违约之债由下列违约形态引起,包括( ) A 拒绝履行 B 迟延履行 C 瑕疵履行 D 部分履行 E 受领迟延 ABCDE
债法律关系的特征表现为( )
A 财产流动关系 B债的主体双方都是相对人 C债以债务人恢复原权利恢复至被侵犯前状态为客体 D债权需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 E债发生的共同原因是违反义务 ABCDE—P49
债权人运用公力救济行使债权的方式有( )。
A 诉讼B 仲裁 C行政确认D 申请公证机关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正文书 E
有律师见证的还款文书 ABCD—P210
债务可以通过约定,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财产用作担保,以增强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债担保具有的特征是( )。
A 从属性 B独立性 C替代性 D不可分性 E 补充性 ABCDE-P119?C是否可选?
引起债关系消灭的原因是( )。
A 抵消 B混同 C 清偿 D 灭失 E 免除 ABCE-P223
当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所谓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是( ) A 放弃到期债权行为 B 无偿转让财产行为
C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 D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 E挪用公司财产行为 ABC-P107
张三被李四殴打致伤,下列属于直接损害的是( )
A 医药费 B护理费 C营养费 D休息期间被扣的工资 E 购买拐杖 ABCE-P67
合同先履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后履行方,即使履行期届至,其可拒绝履行。( 对,p64 )
连带债务人之一向债权人为清偿后,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 对,连带债务(contingent debt),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
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连带债务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 )
二个相互不相关的侵权行为结合导致同一损害结果发生,理论上将其归类于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侵权行为。(对, p68《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
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并没有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作出更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所谓共同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