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验收标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3:34: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验收标准 (2017年修订) (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推进分级分类管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我省医药产业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营业场所和仓库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到期换(认)证、许可事项变更等工作。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三条本标准中的分级分类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地规模、药品经营范围、药学技术人员配置情况、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追溯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药学服务能力等因素,对其经营资质实施动态分类管理的活动。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四条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类别与设置条件

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其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再按风险程度从大到小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和六级。酽锕极額1 / 16

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及飞行检查结果,结合设置条件的满足程度进行动态调整,从高级别调整至低级别后,再调整至高级别的,时间间隔不能少于一年。(详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设置表》)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五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企业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五、六级店可为药师、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与门店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可视为具备执业药师要求)。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行使质量管理职能。

一类店应当配备至少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药学服务等工作;

二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药学服务等工作;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三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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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处方审核、药学服务等工作(设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实施处方审核的执业药师,可负责连锁门店处方的集中审核工作)。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执业药师等关键人员应在职在岗,执业药师在岗信息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姓名、执业注册证号及照片等),着装符合要求,佩戴执业药师标志牌。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第八条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应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连锁门店,并符合所在地特殊药品经营布局要求。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 第九条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应在同一总部的统一管理下,统一商号、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统一药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统一计算机管理系统、统一票据格式(简称“七统一”)。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3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