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2013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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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是高等院校教学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教学环节, 是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为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及人才培养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工作质量,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实现本科培养目标,从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严格、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出发,根据佳大教字2011[36]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实践教学管理的补充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根据各专业自身的特点,应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养:

1、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 2、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 3、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 4、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

5、综合分析、总结提高、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科技论文的能力; 6、外语、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的形式

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毕业论文(设计)可以多样化、有特色。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列入毕业论文范畴内:

1、学生参与省厅级及以上(含同级行业协会)相关技能大赛或“挑战杯”大赛获得奖励,经鉴定其作品与毕业论文(设计)要求一致的,视作品质量与答辩综合表现计入相应成绩;

2、参加校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及导师指导的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结题成果鉴定合格的;

3、在社会团体、社会阶层、企事业单位进行生产实践的社会调研报告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4、在省级(含)以上报刊或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性作品(第一作者); 以上形式的成果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初审,学院复审,报学校认定。

三、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

1、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课题的选择应体现教学与生产、科研、文化和经济相结合的原则,要多反映当前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3、课题要具有专业性、典型性和完整性,能够充分的挖潜学生的创新意识,同时选题每年更新应在20%以上。

4、选题的难度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尽可能多地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5、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课题,也可以多个学生共同做一个课题,但必须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分工要明确,工作量要适当。

6、学生除了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论文课题外,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自己实践中感兴趣的问题作为毕业论文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

7、毕业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申报,经教研室讨论通过、主管院长审定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和介绍。课题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由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教师的意见,最后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一个学期确定题目,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佳木斯大学毕业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应在毕业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

8、选题、审题工作完成后各专业要及时填写“佳木斯大学( )(使用阿拉伯数字)届毕业论文情况汇总表”,经教研室主任、主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后,一份存学院教科办,一份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四、毕业论文组织管理

全院的毕业论文工作在教学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院、系和教研室三级管理,由教科办具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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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由院主管教学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其他院领导和各系主任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成立院答辩委员会,领导和检查答辩工作。

(2)布置毕业论文工作任务,负责监控毕业论文整个过程正常进行。 (3)制定规范毕业论文管理的具体措施,审定毕业论文题目,确定指导教师并上报学校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4)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做好中期检查和总结工作。 (5)组织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及时上报答辩成绩。

(6)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召开研讨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2、系部和教研室具体组织与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选题,审定题目,确定指导教师并上报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 (2)考核指导教师工作情况,把握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在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领导下,检查本系部教师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配合答辩委员会完成各专业毕业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和总结工作。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及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要由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任指导教师时,系部须配备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参与指导。

2、对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可由教研室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

3、指导教师要负责选题、立项及有关的准备工作,下达设计任务书。指导教师应严格控制学生所选的课题方向,保证与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学科领域相符,确保能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指导。任务书的内容包括课题的内容、基本要求、重点研究问题、主要技术指标及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4、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期间,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的应经教研室批准,同时需妥善安排好工作,并报告教学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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