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7:17:4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安次测试题
用电检查工作标准与电力供应与使用法规培训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
1.用电检查资格为:一级用电检查资格、二级用电检查资格、三级用电检查资格。
2.用电检查职务序列为 一级用电检查员、二级用电检查员、三级用电检查员。
3.三级用电检查员仅能担任 0.4千伏及以下电压受电的客户的用电检查工作。二级用电检查员能担任1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工作。一级用电检查员能担任22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工作。
4.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主动向被检查的客户出示 《用电检查证》。
5.《用电检查证》应妥善保管,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用电检查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失。网公司不定期公布作废《用电检查证》名单。
6.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客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7.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客户的保卫 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客户进行电工作业。 8. 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违反规定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9.当要进入居民室内时,应先按门铃或轻敲门,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客户允许,不得在客户室内随意走动,不随意触摸和使用
客户的私人用品,需借用相关物品时,应征得客户同意,用完后先清洁后轻轻放回,并向客户致谢。
10. 当客户询问检查意见时,应按照电力法规要求给予客户耐心、合理解释。
11.当检查出客户有违约或窃电行为,客户对处理意见不满意时,应保持冷静、理智,控制情绪,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12.当发现客户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客户说明并向客户送达《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
13.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主动向被检查的客户出示《用电检查证》。
14.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客户有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应下达有连续编号的《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二份,客户代表签字后,一份由客户留存,另一份作为处理依据。
15.对于查获的窃电行为,用电检查人员可当场子以中止供电,对于重要客户经请示主管领导后,予以中止供电或限电处理。对窃电数额较大,已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需请客户作好交接记录签收工作时,应准备好签收单和笔,将记录正文朝向客户,双手递送到客户面前,指示给客户签字位置,同时提醒客户认真审核。
17. 在工作中,客户因对政策的理解不同与我们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充分尊重客户意见,耐心、细致地为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可提供相关技术书籍,沟通中做到态度温和、语言诚恳,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积极主动地争得客户的理解。
18.当客户对处理结果有疑义时,应向客户提供相应文件标准和收费依据,做到有理有据。
19. 对客户任何礼品应婉言谢绝。
20.为了维护供电企业和电力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供电、用电行为,用电检查部门在查处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21. 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10kV及以下的不得超过二个月。 22. 对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障碍; 23. 《电力法》中所指的电价是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
24. 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25. 某用户擅自向另一用户转供电,供电企业对该户应当即拆除转供线路,并按其供出电源容量收取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用电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用户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情况;
用户受 (送) 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用户受(送)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 用户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用户反事故措施;
用户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用户执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情况;
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讯等安全运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