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担保集团银担合作框架协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1 1:48: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电 话:

银担合作框架协议

1

第一条 声明与承诺

甲乙双方共同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双方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资格与授权,签署本协议符合甲乙双方各自的规章制度与各自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在合作过程中,双方承诺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协助,相互配合,共同培育市场,发展业务。 (三)双方承诺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对外泄漏或不正当使用。

(四)双方承诺在合作期间,相互给予对方的合作条件不低于给予同区域内其他同行业第三方的条件。

(五)双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可持续的、合规审慎经营的合作模式。

(五)如因任何一方违背上述承诺之一项或多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背承诺方愿意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 合作范围

(一)甲乙双方自主选择对方作为业务合作对象。甲方

2

愿意将乙方担保客户作为重要客户群,并积极协调辖内分支机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信贷政策的前提下,坚持自主审贷的原则,为乙方担保客户的经营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信贷资金支持;乙方愿意将甲方作为主要金融合作伙伴,积极推荐优质客户,开展具体的业务合作。

(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及其担保客户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 融资授信业务。甲方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对乙方的担保客户给以积极的信贷支持及利率适当优惠。

2.结算业务。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担保客户提供便利的国内、国际资金结算服务,提供网上银行支付结算等。

3.理财业务。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担保客户提供保险、基金、债券和理财产品等全面的个人、公司理财服务。

4.管理与信息交流。甲乙双方同意加强双方在管理方面的交流,必要时可向对方提供专项咨询服务;加强在业务信息、经济金融研究等方面的信息交流。

5.监管机关批准开展的其他业务合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