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10:54: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伦理分析】
1.子宫切除手术是否实施对一个女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李某无明显的手术指征,似乎不能满足手术的要求。尤其是患者还未成年,此类手术更需要慎重。
2.考虑到患者的智商水平很低,难以应付月经期间的不适,也不会保护自己,因此,家属的要求还是可以理解的。
3.本着为患者谋利益的原则,在此特殊案例中为患者提供子宫切除术,从道德上说还是可以的。 【案例12】
患者王\,女,30岁末婚怀孕。孕39周因胎膜破裂而住院。医生检查发现羊水中已有胎粪,胎儿心跳210次/分,这表明胎儿在宫内处于窒息状态,于是医生决定剖宫产,但遭到患者和家属的拒绝,因患者不愿意在以后结婚时让丈夫知道其生育过。医生认为应让胎儿安全地分娩下来,于是又力劝患者,但仍未奏效。 试问:此时医生应该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
1.如果孕妇自身的生命和胎儿的生命都同时受到威胁,医生积极挽救母子的生命,力劝患者和家属进行剖宫产,一般来说患者和家属是会同意的。
2.该案例中,孕妇本身的生命尚未受到威胁,医生应尊重孕妇和家属的选择权,采取一切措施让其自然分娩,并尽量保全胎儿的生命,一旦胎儿生命不能保全,其后果孕妇和家属自负。
3.从伦理上说,在胎儿利益和母亲利益及自主性发生冲突时,应优先满足后者。 【案例13】
患者王某,男,77岁,农民。因肺癌入院治疗。入院后进一步检查发现已扩散至身体其他部位,于是医生只有采取放疗和化疗相结合的方法,同时提供减轻疼痛的措施。医生告诉病人和家属借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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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延长几个月生命,但病人拒绝继续治疗,因为这样会花掉老两口所有的积蓄,患者想让妻子用这笔钱作为养老费用。而妻子则恳请医生坚持为老伴治疗。此时,医生却拿不定主意了. 试问:你作为医生将如何抉择?
[伦理分析]
在我国,病人的自主性并不是决定继续治疗的主要因素,家属的意见也同等重要.该案例中,老两口间深厚的感情使医生不知应该按谁的意愿行事,在情理上,应为患者治疗,但在经济上又应患者花掉过多的费用,而使老伴日后的生活无保障,况且患者又无法康复。因此,医生应尽其所能采取最经济的、相对能尽量延长患者生命和减轻痛苦的支持疗法,让患者能和老伴多生活一段时间,而且又不至于让者伴日后生活无保障。 【案例14】
患者李某,男,57岁,离休干部。因喉癌住院。住院后他告诉医生:“如果肿瘤已到晚期,不要告诉我任何关于我将要死亡的消息,只要能让我舒适即可,也不要做更多的抢救。”并且立下字据,交给医生。因此,当患者病情垂危时,医生未给其使用呼吸机等抢救措施,只给予足够减轻疼痛的药物。但家属希望尽量延长病人的生命,并使用一切抢救、治疗手段。此时,患者神智已不清醒,面对家属的强烈要求,医生感到无所适从。
试问:此时医生应该怎么办? [伦理分析]
1.病人在清醒时立下的字据具有法律意义,应该受到尊重。但家属希望尽量延长病人的生命,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2.考虑到卫生资源的缺乏,患者既然已到癌症晚期,使用高技术抢救、治疗只是延长病人的痛苦;不进行抢救和治疗,对患者、他人均是有益的,这也是对病人自主,性的尊重。医生应向家属解释清楚,必要时可以出示病人立下的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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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5】
某医院内科病房,治疗护士误将甲床病人的青霉素注射给乙床,而将乙床病人的庆大霉素注射给甲床病人。当她发现后,心理十分矛盾和紧张,并对乙床病人进行严密观察而没有发现青霉素过敏反应。该护士原想把此事隐瞒下去,但反复思虑还是报告给护士长,同时作了自我检查。
请对治疗护士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并说明应否告诉病人真相。 [伦理分析]
治疗护士未遵守“三查七对”制度,而且发生差错后又未及时报告给护士长或主管医生做好应变准备,她虽然严密观察,但万一出现过敏反应也会影响对病人的抢救,因此违背了认真负责的道德规范,不尊重病人的生命价值。万幸的是病人没有出现过敏反应,而且由于良心发现,她告诉了护士长并作了自我检查,这也是好的转变。差错发生后是否告知病人真相,可有三种选择:一是不告诉病人真相,也不补上应注射的药物,这样可以避免护患纠纷,但对病人的治疗有一定影响,这不足取;二是不告诉病人真相,补上应注射的药物,这样病人容易生疑,为此护士就要说假话,有违于诚实的道德原则也是不足取的。以上两者不可取,最主要的是侵犯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因此,还是告知病人,并补上应注射的药物为佳,这样虽然有发生护患纠纷的可能,但只要护士诚心地作自我批评,相信病人是会原谅的。 【案例16】
患者宋某,男,56岁,农民。因左小腿丹毒复发到某医院就诊,医生给他开了价格较贵的新抗生素,患者要求改用过去复发有效而便宜的青霉素,因此,医生不耐烦的地说:是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难这我还会害你!患者无奈,只好百思不解的离去.
请对医生的言行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
在治疗中医生有处方权,病人也有知情选择权,此案例中医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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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冲突,当然医生并非有意害患者,而患者的要求也并不过分,此时,医生应耐心解释使用新抗生素的原因,争取让病人接受,但是,医生不仅没有说明原因,反而运用职权让患者接受,这是不尊重患者的权利的表现.
在市场经的条件下,有些医生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使用价格昂贵的进口药或新药,对传统有效而便宜的药物不屑一顾,该案例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担心青霉素耐药而使用新抗生素的可能性.
【案例17】
患者周某,女,35岁,在某医院妇产科就诊,医生问病人,你怎么不舒服?病人回答:我没有什么不舒服,然后,患者看了看周围的病人,接着小声说:厂医务室在普查时说我可能得了性病,让我速到医院检查和治疗,医生又问,你怎么得上了性病?病人回答我也不知道,我素来是个规矩人!医生冷笑着说:不知道!好吧,上床检查检查看,围观的病人笑了,病人满脸通红地上床接受检查.
请对医生的言行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
患者是否患本性病尚不清楚,而医生顺着厂医务室的可能诊断进行问诊,并且当着围观的病人采取讥笑和触动隐私的行为是不当的,即使是真正的性病患者也不能如此。医生诊治疾病,应当让其他病人回避,避免病人参与“会诊”。该案例有病人围观,而且病史涉及病人的隐私,因此医生没有尊重病人的隐私权。 【案例18】
患者史某,女,65岁,农民。经北京几个大医院确诊为肝癌晚期,未能住上医院。于是,家属带着病人返回当地住上了卫生院,给予支持疗法,但病人逐渐昏迷。一天,卫生院主治医生查房,认为是不治之症,并告诉陪住的病人老伴:“病人根本无康复希望,继续治疗是一种浪费。”随后让护士拔掉静脉点滴针头,不久病人死亡。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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