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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4:30: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党员培训心得体会三篇

【导语】

转眼间为期两周的党课学习已经结束了,虽然时光不长,却给我留下无限的思考和回忆。我们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党员培训心得体会三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

新《党章》总纲部分,开篇就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学习新党章的体会是:

一、加深理解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这里深刻地表述了新时期党的性质,非常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的要求,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完成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

“两个先锋队”的提出,一是由我们党的先进性和代表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决定的;二是由我们党的党员既有来自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又有来自非劳动者阶层的先进分子的情况决定的。

因此,“两个先锋队”的提出,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团结和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实现我们的理想而共同奋斗。

新《党章》第一次将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党作出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决策和贡献。

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各个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发挥了强有力的指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科学发展观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广泛认同和拥护,列入党的指导思想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及时将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有利于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奋斗目标。

我们现在的努力以及将来多少代人的持续努力,都是朝着这个最高纲领前进的。

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共产主义理想都是共产党人的力量源泉、精神支柱和立身之体。

因此,每一位共产党人都应该牢固树立、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二、加深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新《党章》重申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我们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党章》第三条第一项第一句修改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这是新党章对党员义务的重要规定。

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领会这项新规定的时代精神,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履行党员义务,承担党员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认为,对于党员的八项义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切实履行,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执行,不能有半点的马虎与迁就,在履行义务时,应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新《党章》对党员的权利虽然全部沿用了十五大党章的全部内容,但我们应从十六大党章所体现的时代精神的角度来领会党员权利的新内涵。

党员权利不是个人特权和私人利益,而是党员服务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的所必需的民主政治权利。

始终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全体党员在新世纪新阶段指

明了行动方向。

党员只有积极行使权利,主动发挥作用,才能担负起党的使命,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为此,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要增强权利意识,积极正确行使党内批评的权利,勇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我认为,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应该把二者统一到实际行动中去。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论是逃避党员义务,还是消极行使权利,对党的事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

只要我们大家遵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全身心地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就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篇二】

为了提高党员的自身素质,加强党性修养,我们机关开展了一次学习新《党章》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新《党章》又有的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新的《党章》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从总纲到党微党旗,全面阐述了新时期下党员的权利、义务,重点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等做了明确解释,使我对《党章》的理解和认识又有了进一步的加深。

我是一名机关干部,一名普通的中*员,我会以这次学习新《党章》为契机,加深了解掌握新《党章》的内涵,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通过理论学习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我的工作性质是直接接触基层群众,我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机关形象,代表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形象,所以我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完善自我,以适应新《党章》的要求。

做为一名党员,我会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在实践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国家主席曾说过“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的“大事”和“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活力。

做为人民的公仆,我一定会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态度,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