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2018最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7 17:26:0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 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 D.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D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ABD)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9、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C )。

A.鲍富莱蒙离婚案 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福果继承案 D.特鲁弗

特继承案

10、 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 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 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 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 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C)。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循环反致

二、名词解释

1、法律域外效力: 又称为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公共秩序保留: 是指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3、直接适用的法: 是指国家为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利益而制定的,无需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可以径直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强行性规范。

4、冲突规范: 又叫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三、简述题

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答: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相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民事关系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二、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三、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简述识别的对象。 答:识别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活动,这一认识活动的对象只能是事实情况而非其它。 一、识别的对象不是冲突规范。

二、识别的对象不是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也不是冲突规范中的系属。

四、论述题 1、系属公式。

答:所谓系属公式,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

①、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 ②、物之所在地法,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所在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有关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

③、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它起源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法律古谚。由于法律行为的多样性,行为地法又派生出下列一些系属公式:(1)合同缔结地法;(2)合同履行地法,;(3)婚姻举行地法;(4)侵权行为地法。 ④、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⑤、法院地法,它常用来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⑥、旗国法,就是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船舶、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

⑦最密切联系地法,是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论法律冲突的调整。 答:(一)间接调整方法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是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来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但采用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在:冲突规范只指出适用何国法,并不具体解决当事人权利义务问题;冲突规范指向的外国法有的得不到适用,因为国际私法上还有一系列制度减损冲突规范的效力,如反致,公共秩序保留等。 (二)直接调整方法

所谓直接调整方法就是用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实体规范来直接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一种方法。 采用直接调整的方法,特别是用制定国际间统一适用的实体法的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最根本、最彻底的办法,但是也应该看得到,采用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在: 由于各国利益常常难以协调,制定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并非易事,需要国际社会长时间的努力才能达成统一规则; 由于各国复杂因素的影响,有些领域几乎不可能通过国际统一实体规范来消除法律冲突。

作业2(第4章~第7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ABC)。

A.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B.以居所为住所 C.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住所

D.由当事人选择一个住所为住所

2、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主要有(ABCD)制度。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遍优惠待遇 D.不歧视待遇 3、2010任何《法律适用法》对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作出了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A)法律”。

A、经常居所地 B、住所地 C、国籍国 D、选择适用的

4、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BCD)。

A. 婚姻举行地法 B. 当事人人本国法 C. 当事人住所地法 D. 以 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5、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ABCD )。 A. 婚姻举行地法 B. 当事人本国法 C. 以婚姻举行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

D. 以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举行地法为例外 。 6、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A)。

A、 收养成立地法 B、 法院地法 C、 收养人属人法 D、 被收养人属人法 7、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D )。

A.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 B.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 C.归慈善机构所有 D.归国家所有 8、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 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