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副厅长在全省农村经营管理会议上的讲话(1)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10:41: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农业厅副厅长在全省农村经营管理会议上

的讲话(1)

20XX年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以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年作为总抓手,条条树“标兵”,块块做“样板”,重点实现六个“新”。

一、稳定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有新进展 1.以提高规模经营水平为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土地流转。一是要在研究流转工作机制上下功夫,重点是加大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功能区土地流转的力度。二是要在引导流转形式上下功夫,积极推广股份合作流转,完善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机制,努力规范委托流转,积极推进季节性流转。三是加快建立健全以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力争2/3以上的县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3/5以上的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每村有1名土地流转服务联络员,力争全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5万亩,总流转面积达到670万亩。

2.以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为目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总结推广温岭市经验,每市至少确定1个县,选择1个乡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将试点地的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是

否是基本农田等情况详细登记入册。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编制承包土地gps定位信息和空间位置分布图。

3.以保障土地承包权益为目标,推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范化建设。各县要全面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大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建立仲裁员定期培训制度,健全调解仲裁流程、工作规则等制度。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有新加强

1.以健全村经济合作社治理机制为目标,推进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切实贯彻落实《**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全面发放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积极指导村经济合作社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深入推进村经济合作社“十有”建设,每市确定1个县开展“十有”建设和社务公开试点。做好村经济合作社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同步开展换届选举试点,全面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前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2.以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石为目标,加快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认真贯彻落实浙委办〔20XX〕75号文件,集体经济薄弱村要重点依托财政转移支付和扶持项目建设,以创新帮扶转化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鼓励村经济合作社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各类土地或通过土地流转,结合政府扶持的土地整理、

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等项目,开发村集体所有的现代农业项目。支持村集体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村级留用地,发展集体物业项目。总结推广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模式。加强对集体经济发达村的资产财务管理,加大推进以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及集体经济收入较高的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力度,新增股份经济合作社100个,尚未开展改革的县,20XX年都要开展试点,已开展的地方要进一步完善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提高经济薄弱村村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村主要干部的基本报酬。20XX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增长5%。

3.以提升村经济合作社功能为目标,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广绍兴县、余姚市“三资”管理经验,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内容由“资产”转变为“三资”;二是有条件的地方要将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转变,落实人员、经费和场所;三是农村财务监管网络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转变,全面实行会计委托代理、会计电算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县创建活动。新增10个计算机监管网络县。四是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管由“四位一体”向“村级民主监督、乡级会计监督、县级审计监督、实时网络监督、岗位责任监督”的五位一体监督体系转变。 三、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有新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