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十大核心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8 8:21: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和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医嘱执行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双人床边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医嘱单上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对于无法核对的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必须经由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二)护嘱执行制度

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专科护士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定。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护嘱由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或助理护士执行。下级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护嘱执行后由执行护嘱的责任护士在“护嘱执行单”上签全名。

4.上一级护士,包括专科护士、日(晚、夜)班组长或专科组长,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上午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护理效果,及时更改或调整护嘱。

5.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遇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

6.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护士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一性、同质性、连续性。

二、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护理管理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二)交班前,主班(责任、执行)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入病人,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三)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阅读交班报告,交接物品。做到七不接(病人数不准、病情不清、床铺不洁、病人皮肤不洁、管道不通、各项治疗未完成以及物品数量不符不交接)。

(四)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记录及本班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用过的物品,为接班者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接班者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五)早交班时,由夜班护士报告病情,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之后由护士长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床边交接病情及病房管理情况,要求做到三清: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

(六)交班内容包括:

1.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态。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臵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并签全名。 (七)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其余班次除详细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

(九)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十)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应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三、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病区护长每日与责任护士参加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注射、处臵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1类精药物时,严格执行〈毒麻药的管理〉规定。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三)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4.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四)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3).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姿护士、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及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臵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5).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五)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病人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病人,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四、三级护理业务查房制度

参照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建立三级护理业务查房制度。 1.护理查房对象

所有患者。重点是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手术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病情变化或口头/书面通知病危/病重患者、特殊检查治疗患者、压疮高危或压疮患者、诊断不明确或护理效果不佳或有潜在安全意外事件(如跌倒、坠床、走失、自杀等)的高危患者等。

2.护理 查房目的

(1)解决临床护理工作中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不断提升专科护理内涵和质量。提高护士的专业能力

(2)建立临床护士教育锻炼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培养护士临床思维和专业能力。 (3)建立临床护士分层级管理机制,形成传帮带的管理过程。 (4)及时发现 高危高风险因素,实施前瞻性质量控制。 (5)保持护理工作的连续性。 3.护理查房的方法和步骤

(1)查房前准备:各专科必须根据本科专业特点,统一装备查房用具和器械。查房前,管床责任护士应认真准备好护理记录、病历、各辅助检查报告及查房用具等。请陪护离开病室,关闭电视机,保持临床科室整洁、安静。

(2)查房程序:查房时,由管床责任护士将分管患者的情况及护理措施和效果向护士长或上级护士汇报。上级护士做必要的检查、分析,根据患者情况和护理问题提出护理措施的建议或指示。由下级护士将其中的客观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中,并注明“护士长查房”、“专科护士XXX查房”等,并根据上级护士查房时的要求实施护理。

管床责任护士要认真回答上级护士的提问。责任护士要做查房笔记。

对于查房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护理问题或护理新知识和新技术可以再组织专题的学习讨论。

(3)查房过程中,根据病情和专科护理工作需要,由高级责任护士向其他专科或医院专科护理小组提出护理会诊的申请。

(4)查房后上级护士的要求可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班班落实。

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并由责任护士写出会议纪要记录在科室查房记录本上。组长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护理部主任应定期参加护理查房,并对科室的护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4.护理查房内容

检查评估患者病情、护理需求、护理计划、措施及成效,作出处理决定。检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

(1)一级查房(责任护士查房)

对危重患者随时观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护士和医师;对危急重症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其他专科提出护理会诊的申请。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包括各种实验室及辅助检查报告单等,对重危、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治疗病员进行重点巡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及治疗护理效果,查看医嘱执行情况,了解患者心理、饮食、用药、个人卫生等,征求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等意见。由下级护士将其中的客观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中,并注明“护士长查房”、“高级责任护士XXX查房”等,并根据上级护士查房时的要求实施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