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14:09: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XX市相关要求和《中共XX市XX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XX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经十一届区委第161次常委会、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
1.考核评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检查考核情况,按照满意度测评占20%、日常评估和实地检查共占8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分,并对评分结果进行排序。 2.反馈督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检查考核整体情况,形成反馈报告,向被检查单位书面反馈。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收到书面反馈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认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3.通报备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考核结果向区委进行专题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备案。 4.重点约谈
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对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2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2018年XX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联系电话: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88699317、88699375;区委办秘书二科,88699715) 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26日
年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