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0:42: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具体贯彻实施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章,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治安秩序,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如下规定:
一、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和规模较大的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均须执行本规定。
二、 施工现场必须确定治安保卫负责人,领导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并根据工程规模、性质等情况,建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 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 治安保卫负责人由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担任, 在工程开工前将名单报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施工现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三、 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必须包括相应 的治安保卫措施; 国家和市属重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的治安保 卫工作方案,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公安局备案。 四、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采取围挡等安全防护措施, 建
立门卫制度。施工人员凭出入证件进出施工现场, 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查验。
(二)施工现场及周围道路应保证安全畅通,建筑材料、 设备等必须按施工进度计划运入,并按规定存放。 (三)施工现场料场、库房应当加强巡逻守护,重要材料、设备,要专库专管;贵重物品、仪表和保密图纸资料以及精密小型工具的保管和使用,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健全存放、保管、领用、回收登记制度。
(四)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专库限量储存,设置明显标志,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严格的限量领用登记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
(五)施工现场职工临时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当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现场所设更衣室、休息室等,应确定专人兼管;在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非经批准,不许他人留宿, 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和取暖用具;施工现场内,要加强电视机、录音机等贵重物品和现金、票证的管理。 五、施工现场的要害部位, 包括为施工服务的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中型机械设备, 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施工关键工序,应当制定并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措施,安装防护设施或报警装置。
六、建设工程成品, 包括即将竣工的楼房栋号、楼层、房间,安装就位的重要设施、设备 ,装修完毕的贵重装饰陈设等,必须制定专门保卫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逻
看护; 重点工程应划定重点保卫区域,按栋号、楼层、房间制发证件,专人看守,严格验证,严防盗
第 章 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保证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治安保卫事件及紧急情况下的意外事故时,能够快速高效、紧张有序地做好处置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和保障全体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受危害, 维护建设工程项目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并能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惩办犯罪分子及事件责任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精神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甘孜州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甘孜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及所属工区辖区范围内发生下列(同时具有3人以上)群体性的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发生的其他意外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a) 施工期间的扰民、民扰和其它情况引起的告状、上访、围攻、拦截;
b) 打架斗殴、恐怖、暴力、破坏等恶性治安刑事案件; c) 施工中遇到出土文物、危险品;
d) 突发的意外事故造成交通中断、停工、停产或有人员伤亡的事件;
第四条 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必须坚持情报先行、积极预防的原则。通过早期发现,早期疏导,早期控制,化解矛盾,力争在事件暴发之前予以平息。
2、必须坚持果断决策,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及时判明事件性质、规模和方式之后,予以决断,迅速平息。
3、必须坚持判明性质,分别处置的原则。对获取的情报要认真分析,判明事件起因和矛盾性质,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防止处置失当,矛盾激化。
4、必须坚持讲究策略、把握时机的原则。处置中应当十分注意策略,以便有效、妥善地控制和平息事态。管理办公室要严密掌握情况,对少数有违法犯罪活动行为的人员,应在做好调查取证的同时,选择适当时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避免与群众发生正面冲突。
5、必须坚持注重取证,依法处理的原则。对参与人数多、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应当运用公秘结合的方法,及时获取证据,依法处理,披露真相,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第二节 应急组织机构
第五条 应急组织机构
为了搞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成立群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群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制定并实施东永高速公路5标段社会综合治理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群体突发事件应急方面的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力量调动等,负责群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资料汇总和上报。突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络电话。
第六条 按突发事件地点、人员构成,各工区要建立现场应急处理小组,组长应由工区负责人担任。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以下职能组:
一、信息组: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各工区现场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及时了解突发事件控制情况, 随时与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保持联系, 及时反馈信息, 确保上传下达, 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和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项目部办公室任组长,组织各工区应急救护队参加。 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护队人员赶赴现场, 设立现场临时抢救点, 按程序及救护原则,及时抢救、配合转移重伤员。 三、监测组:由项目部总工任组长,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