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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8 7:46: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历程及其问题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受到国际化的影响而得到不断的发展。21世纪后,这场由美国的次贷所引发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也给我国的金融市场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本质、市场发展与监管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讲述的是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以及未来发展的思索。 关键字:金融衍生品 监管 措施

从现实需求来看,随着中国经济逐步走向国际化以及贸易形式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经济主体对于大宗商品、汇率与利率的“套期保值”提出更高的需求,需要借助金融衍生产品的功能控制和对冲风险。所以,金融衍生产品是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经济主体规避风险的重要工具。中国金融市场已经具备了一定市场基础,所以,进一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是我国金融业走向国际化的必由之路。

1金融衍生品概述 1.1金融衍生品的定义

金融衍生品又称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在基础性金融工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投资和风险管理工具,即指从原生资产(股票、债券、货币等基础性金融工具)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产品形态分为期权、期货、互换交易、远期合约四类。

1.2 金融衍生品的主要功能

首先是规避风险,套期保值。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同的投资者,其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也不一样,这就产生了转移风险的需求,通过衍生工具,市场能够把风险转移给那些有能力并且愿意承担风险的机构和个人,使风险得到分离,而使企业和居民选择一种合适的风险水平。投资者可以通过采取与基础产品反向操作行为来锁定价格,以规避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其次是增加市场流动性。衍生工具规避风险的作用,可以使投资者安全的参与到原生金融工具的交易,这增强了资本的流动性,对稳定、完善和发展原生金融工具具有重要作用。

再次金融衍生品有价格发现的功能。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尤其场内交易,是由众多投资者在交易所进行公开竞价,形成的价格反映了对于该商品价格有影响的所有可获得的信息和不同买主与卖主的预期,这就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出了未来价格的走势,使真正的未来价格得以发现。

最后,它有降低融资成本。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衍生工具可以把企业在

不同市场的各种不同的有利因素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最佳的融资条件,从而减少融资成本。例如互换的最大作用就是能降低筹资成本。

1.3 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特性

第一,未来性。金融衍生产品是对未来某一时点或时期内的金融基础工具可能产生的结果进行交易, 其交割日距离交易日两个工作日或以上, 这是它不同于金融基础工具现货交易最基本的特点之一。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才会产生风险和获利的机会, 才会有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

第二,契约性。 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交易合约, 是对未来交易的一种约定, 明确交易双方未来的权利和义务, 如期权的买权和卖权等。契约性本身使金融衍生产品产生信用风险, 即交易对手存在不履约的风险, 但在交易所内, 由于实行了保证金制度, 基本上不会产生信用风险。

第三,可对冲性。 进行一笔衍生产品交易后, 可以再作一笔同样品种的反向交易进行对冲, 也就是“平仓”,投资者在发现基础工具价格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时, 对冲可使其结束先前的交易, 因为大多数投资者进行衍生产品交易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实物交割, 而是为了套期保值。可对冲性使投资者免除了实物交割的麻烦, 但也正是这一特点使金融衍生产品能够不以实物交割为基础, 产生了投机。

第四,杠杆性。它是以基础工具的价格为基础, 交易时不必付清相关资产的全部价值, 只需缴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证金,即可得到相关资产的权益, 一定时期后再进行差价结算, 从而用小额保证金支配大额交易, 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杠杆性使衍生产品交易的盈利和亏损成倍地放大, 使衍生产品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的特点。保证金的作用在于防止一方违约。保证金比例太高, 会增加投资者交易成本, 抑制投资者进行衍生产品交易的积极性保证金比例太低, 又会滋生过度投机。

第五,关联性。一般情况下, 衍生产品的交易都是以对冲方式平盘而非实物交割。因此, 衍生产品的一个买盘必对应一个卖盘, 这个卖盘可能因反向交易又产生一个买盘, 如此反复, 形成一环扣一环的链状关系, 加上原生金融市场、商品市场的紧密联系, 使这种关联性更强。若某一环节出现问题, 就会波及到其它市场和投资者。尤其是在目前金融市场全球化的趋势下, 这种关联性使世界各地的依赖性更强。这也是为什么像巴林银行、大和银行等问题引起全球金融界关注的原因。

第六,风险性。金融衍生产品涉及多种交易性风险, 除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外, 还有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指市场缺乏交易对手而导致投资者无法平仓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人为决策失误、交易或清算系统故

障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法律风险是指关于衍生产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的易规则无法涵盖交易的各个方面, 而出现不合法或有法律争议的交易, 使合约无法履行导致风险。

2 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历程

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起步较晚,1992 年6 月1 日上海外汇调剂中心率先推出外汇期货,标志着我国开始发展金融衍生品。此后,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先后出现了国债期货、外汇期货、股指期货及认股权证等交易品种,期货公司与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交易也一度达到疯狂的程度。但由于当时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市场发展不规范等原因,没过多长时间便陆续关闭,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于1995年发生的建国以来罕见的金融地震——327国债期货事件宣告夭折。这段曲折发展的道路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表1 中国金融衍生产品试点状况一览

品 种 国 债 期 货 1992 年 12 月- 1995 年 5 月 针对 1992 - 1994 年发行的大部分二年期、三年期、五年期可流通国债设计的合约 外 汇 期 货*注 1992 年 6 月 1 日- 1996 年 6 月 1 日 美元、英镑、德国1993 年 10 月 25 日正式向投资者开放后, 1994 年迅猛发展,总交易量达到 28000 亿元,全国出现了空前的国债期货热。 在当时的双轨汇率制下,外汇因交易需求长期不足, 1996 年 3 月 27 日,央行和外管局宣布《外汇期货业务管理试行办法》无效。 以 “327 国债事件 ” 为代表的一系列恶性违规事件,导致正常交易无法进行,监管部门宣布暂停 持续时间 品种 交易情况 关闭原因 马克、日元、港币 期货价格难以反映对汇率变动的预期,加之对外汇现货交易的许多严格的附加条件,买卖难以自由及时地进行,因而缺乏需求,市场交易冷淡。 股 指 期 货 1993 年 3 月 10 日- 1993 年 9 月 以深圳综合指数为标的的 3 、 6 、 9 和 12 月份交割的 4 种合约和深圳 A 股指数为标的的另外 4 种合约。 投资人认知度较低,成交清淡,最高日成交量仅百余手。由于深圳股市当时规模较小,股价因股票供不应求处于相当高位,股指期货不仅难以发挥避险作用,实际上还成为一种投机性极强的工具。 由于定价和机制设计上的不合理以及投资者的认识不足,1993 年 9 月,深圳平安保险公司福田证券部出现大户联手交易,打压股价指数的行为,监管部门 宣布停止交易。 认 股 权 证 1992 年 6 月- 1996 以飞乐权证、宝安权证、金杯权证、1996 年 6 月 30 日后,证券交易所不再有认股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