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0:22: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
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银保监会近日向各派出机构及银行保险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 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公平精准有效开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着力提升民营企业信贷服务效率、从实际出发帮助遭遇风险事件的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推动完善融资服务信息平台、处理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加大对金融
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督查力度等八个方面,对落实 《意见》精神提出了二十三条细化措施。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在2019年3月底前制定2019年度民营企业服务目标。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中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尽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已尽职但出现风险的项目,可免除相关人员责任。根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设计个性化产品,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
服务模式以及担保方式等因素科学定价。推广预授信、平行作业、简化年审等方式,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保险机构要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的投资力度。 《通知》明确,银保监会将在2019年2月底前明确民营企业贷款统计口径。按季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按法人机构制定实施差异化考核方案。将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2019年督查重点将包括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是否有效建立、贷款审批中对民营企业是否设置歧视性要求、授信中是否附加以贷转存等不合理条件、民营企业贷款数据是否真实、享受优惠政策低成本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等方面。
附: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
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
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9﹞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
(一)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严格落实“五专”经营机制,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探索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方式。
(二)地方法人银行要坚持回归本源,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发挥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
(三)银行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将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四)保险机构要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为民营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五)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
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加快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
(六)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推动其明确市场定位,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
二、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
(七)商业银行要于每年年初制定民营企业服务年度目标,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中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对服务民营企业的分支机构和相关人员,重点对其服务企业数量、信贷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对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质量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以及在客户体验好、可复制、易推广服务项目创新上表现突出的分支机构和个人,要予以奖励。
(八)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将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员全部纳入尽职免责评价范畴。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对已尽职但出现风险的项目,可免除相关人员责任,激发基层机构和人员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
三、公平精准有效开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
(九)商业银行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
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
(十)商业银行要根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设计个性化产品满足企业不同需求。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服务模式以及担保方式等因素科学定价。
(十一)商业银行要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把主业突出、财务稳健、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作为授信主要依据。对于制造业企业,要把经营稳健、订单充足和用水用电正常等作为授信重要考虑因素。对于科创型轻资产企业,要把创始人专业专注、有知识产权等作为授信重要考虑因素。要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
四、着力提升民营企业信贷服务效率
(十二)商业银行要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强对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的支持,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在探索线上贷款审批操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将一定额度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的发起权和审批权下放至分支机构,进一步下沉经营重心。
(十三)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