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 15:24: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管理细则
邯郸市四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土方开挖及支护监理细则
土方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 工程概述:
工程名称:洛阳市苗南村整体改造项目(6号地块)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洛阳市老城区经八路与道北二路交汇处西北角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为498209.33㎡ 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设单位:洛阳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按中标价款 合同工期:按中标工期 质量标准:合格
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4. 经施工图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地质勘察报告。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5.《广东省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 6.《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9.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三、质量控制的预控措施:
1、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
2、超过5米的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委托专家评审组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应从“洛阳市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专家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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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出,共计5人组成。深基坑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出具正式施工图纸。
3、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边坡变形监测;基坑开挖前,应由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共同认可。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监测频度、监控报警值、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数据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4、建设单位应当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单位。
5、施工单位在编制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专项方案后,需由企业组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调整完善后方可实施。方案除应当具备常规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执行规范、规程、设计中所规定的施工程序的技术措施;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供电及市政管线的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等内容。
6、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主要有以下内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的工程内容和范围;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各种管理岗位人员以及焊工、电工等各种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上岗条件。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能力、技术素质、资质情况要严格进行审查,考察其近期完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投入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情况,审查分包合同的质量条款,以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等级。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7、总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严格的工程承包合同,并向监理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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