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1:14:1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标:对成都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在任用

前、任用中、任用后的相关安全职责以及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 (一) (二) (三) 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根据《成都银行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行全体部门与人员,及其他与我行IT风险管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减少因人为原因,造成的信息资产被盗窃、误用和滥用的风险;

确保员工了解信息安全威胁,并在日常工作中遵守我行信息安全管理政策和

理工作相关的第三方人员。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员工是指我行在编正式人员等;承包方是指与我行签

订合作协议的协作方,包括:IT外包人员、文秘人员等;第三方是指员工、承包方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临时实习人员、下属公司借用人员及返聘人员等。

第二章 人员任用前的管理

第五条

在任用前,确保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理解其职责,保证其承担的角色

符合我行信息安全要求,以降低设施被盗窃、滥用和误用的风险。信息安全职责应于人员任用前在适当的岗位描述、任用条款和条件中指出。 第六条

要对任用的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的候选人员进行充分的审查,特别是

对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 第七条 (一) (二)

安全职责

对于员工,必须通过书面的岗位职责对其安全角色和职责进行描述和说明。 对于承包方和第三方的安全角色和职责,应按照组织的信息安全政策进行定

义,清晰地传达给相关人员,并要求其签署书面承诺。

(三)

安全角色和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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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我行信息安全方针实施和运行;

2) 保护信息资产免受非授权访问、泄露、修改和破坏; 3) 执行特定的安全过程或活动; 4) 确保安全职责落实到个人;

5) 向组织报告安全事件或潜在事件或其他安全风险。 第八条 (一)

员工选拔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我行内各个职位的应聘人员认真筛选,按照我行人力资源

部的程序对应聘人员面试并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时应考虑:个人和职业推荐信,身份证明,学历和/或职业资格原始文件等。

(二)

对员工的背景调查应在申请职位时进行,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1、 要有适当的推荐人,以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和个人品德进行证明; 2、 检查申请人的简历是否完整及准确; 3、 确认其声明的学历及职业资格是否真实;

4、 进行独立的身份检查(身份证、护照或其它文件); (三)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本部门对上岗员工的特殊要求,提出必要的附加调查内

容,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以便选出合适的人员。

(四)

第九条

对于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也要执行审查过程。如果承包方人员是通建立正式程序以确定对人员背景进行验证审查。

过代理机构提供,与代理的合同要清晰地规定代理进行人员审查的职责,以及未完成审查或审查结果引起怀疑时,代理机构需要遵守的通知程序。同样,与第三方的协议应清晰的指定审查的所有职责和通知程序。

第十条 对我行考虑录用的所有候选者的信息,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收集和处

理。依据适用的法律,应将审查活动提前通知候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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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任用条款和条件 (一)

员工应同意并签署任用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这些条款和条件要声明相关的

信息安全职责。

(二)

我行准备聘用的承包方和第三方人员,除了要承诺遵守我行制订的聘用条件

和岗位职责外,还应当认真阅读《工作人员信息安全守则》,并与人力资源部门签署协议,承诺遵守其中的所有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则,并以作为聘用的前提条件。

(三)

工作中涉及到我行敏感类信息的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要与人力资源部门签

订一份《保密协议》后才能开始工作。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的保密协议由我行人力资源部保存;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所在的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也可以与员工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

第三章 人员任用中的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如需申请我行系统帐号,必须通过我行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设立工作所需的最小权限帐号。

第十三条 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其访问权限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管理职责

管理层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严格遵守我行已建立的信息安全方针、策略和程序,管理职责应包括: (一)

确保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在被授权访问敏感信息或信息系统前了解其信息

安全的角色和职责;

(二) (三) (四) (五)

制定并颁布明确的安全期望的实施指南; 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

监督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遵守任用条款和条件和相应的信息安全政策 员工、承包方和第三方提供恰当的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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