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05——2020)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4:35: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促进铁岭市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本

规划是对《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0)》的修编。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五个统筹”方针,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2)从辽宁省及铁岭市的全局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突出铁岭城市特色。

(4)合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协调区域性的大型基础设施的配置,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 (4)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

(5)坚持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

(4)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文)

(5)《辽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6)《铁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7)《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0)》 (8)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次铁岭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期限为2005年---2020年,其中: 近期2005—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为2020年以后。 第六条 规划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加速发展、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和谐铁岭为主题,以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提升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水平为重点,以打造沈铁工业走廊为载体,以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合理地编制铁岭的城市总体规划,促进铁岭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将铁岭建设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铁岭、大铁岭,建设成为适宜人居、适宜创业、适宜休闲度假的中国北方水城。 第七条 规划重点

(1)对接沈阳经济区,确定铁岭的城市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

(2)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努力培植支柱产业群,增强产业集聚力与吸引力。

(3)以城市发展战略为依据,调整城镇体系结构,重点发展沈铁工业走廊。

(4)以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调整铁岭市城市空间布局结构,重点建设凡河新城区。 (5)科学预测人口变化趋势,统筹规划社会发展,健全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6)发展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体系。

(7)发挥自然山水资源优势,挖掘历史人文内涵,突出城市特色。 第八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九条 城市发展战略

开放立市战略——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城市竞争力。

工业强市战略——在建设能源基地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前提下,发展能源及煤化工工业、食品加工业、新型建材业、先进制造业及配套加工业、医药化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扩大资金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在铁岭市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同时优先发展生产型服务业。

城乡统筹战略——城市发展按照“中心突起、一体两翼、沿线组团、错位发展”的原则,构建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农村发展按照“规模经营、中心村落、城镇成群”的原则,构建一般城镇、中心村。

科教兴市战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

全民创业战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原则,坚持走一条绿色发展的路线。

第十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50亿元,年均增长1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00美元;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00亿元,年均增长8.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000美元。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 区域统筹 1.东北经济区

铁岭市的建设发展应把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从空间、产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与东北经济区的发展积极协调,统筹安排。 2. 哈大经济发展带

铁岭作为哈大经济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依托哈大线建设沈铁工业走廊,引导产业、城镇建设、就业人口向哈大经济带集中。 3.沈阳经济区

铁岭的发展必须充分融入沈阳经济区,主动接受辐射,实现在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协作、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与沈阳经济区内城市的协调发展。

(1)有序引导城镇建设向沈铁工业走廊集聚,实现铁岭发展与沈阳中心城的空间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