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杰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大纲》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4 19:32: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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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大 纲

第一章 公司组织机构图

第二章 公司部门、岗位编制表 第三章 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章 财务部部门职能手册(略) 第五章 综合部部门职能手册(略) 第六章 营销部部门职能手册 第七章 营销部经理操作手册 第八章 信息员操作手册 第九章 城市经理操作手册 第十章 市场业务操作手册

第一章 公司组织机构图

总经理 营销部经理 财务总监

城市经理 信息员 综合主管 售后主管 销售会计 促销员 商务文员 跟单员 仓管

结构说明:财务总监、营销部经理对综合主管、售后主管及以下人员有监管权

第二章 公司部门、岗位编制表

部 门 岗 位 拟定人数 总 经 理 1 财务总监 1 财务部 销售会计 1 仓 管 1 营销部 营销经理 1

1

信息员 城市经理 促 销 员 综合部 售后部 综合主管 商务文员 客服主管 跟 单 员 1 若干 若干 1 1 1 1

第三章 公司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规范员工工作纪律,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充分体现公司经营理念,使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本规定管理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 二、工作时间

1、 本部正常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2:30-17:30,每天工作8

小时,实行周六、周日安排值班轮休制;

2、 常住地市业务人员应服从工作需要,不受上述时间规定的限制,每周自行调节休息一天(但

必须事先请示上级同意后方可休息),原则上不允许周六、日休息;

三、员工行为规范

1、 进入公司仪表端正、大方整洁、文明、礼貌,禁止穿拖鞋、背心上班; 2、 工作时间保持高度的节凑感,必须做到今日工作今日毕;

3、 各员工之间应团结互助,各环节工作要紧密有序协调配合,如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

级汇报,不得互相推委影响团结;

4、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凡违反公司规定一律按相关制度处理; 5、 上班时间文明用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上班时间闲聊;

6、 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加强办公电话管理,本着节约各项费用开支的原则;

7、 上班时间不得看网络电视电影,尽量不使用QQ聊私人事情,不得在上班时间养电子宠物。 四、考勤方式

1、 本部员工实行采用电子打卡制方式记录出勤情况(上午9:00签到,下午17:30签退); 2、 业务人员采用到达目的区域使用座机电话(非移动公话)报岗方式记录出勤情况,同时公

司根据业务人员报岗记录核销差旅费报销单;

五、考勤统计

1、 本部人员、各城市经理由综合主管于次月1日前负责考勤统计; 2、 综合主管于次月2日前向总经理提交考勤状况汇总及分析; 3、 公司将于次月3日通报所有人员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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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根据考勤统计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于次月10日前发放工资,15日前发放奖金; 5、 附公司本部员工、城市经理薪资制度; 六、考勤规定

1、 本部人员及业务所有人员均应按规定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2、 本部所有人员到公司后先打卡,方可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须经部门主管(经

理)同意并用座机向信息员报到。若出现未打卡也未办理外出登记手续者,视情节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 本部所有人员(包括部门经理、主管)出差均须到信息员处填写出差登记表,并在到达目

的地后用当地座机向信息员报到,否则当次出差费用不予报销;

4、 所有需提交周报的管理层及业务人员的报表列入考勤;周报提交时间为每周周日至下周一

上午10:00前,迟交按每份每小时5元罚款。 5、 虚假考勤:

(1)严禁出现代打卡情况,如发现代打卡现象,将代打卡人员降为试用期;将请求代打卡人

员降为试用期,并罚款100元,再次发现,则予以开除;

(2)如发现打卡后再去吃早餐或出去办私事,处以20元罚款,发现两次,给予降职降薪处

理,发现三次,予以开除;

(3)销售文员将不定期对城市经理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出现以下情况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

罚:

A、销售文员对城市经理出岗抽查时,城市经理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情况下5分钟之内)用座机电话回复信息员,未按要求回电话者,按迟到处理; B、一个月内累计发生三次者,除据实扣款外,给予降为试用期处理;

七、迟到、早退事宜 (一)迟到、早退

1、 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以内者,视为迟到;

2、 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视为早退,提前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 无故迟到、早退者,将按以下方式论处: 1) 迟到、早退一次,处罚20元。

2) 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视旷工1天处理,处以底薪除以26天乘1的罚款,当月工资中体现;

3)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者降为试用期处理;

(二)公司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亦以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 2、假期已满,未到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3、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4、工作调派中,在规定的时间未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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