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学年校级三好生、优干、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18 7:01: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各类优秀之星”

的工作通知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各年段: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表彰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漳州市教育局文件(漳教思〔2017〕207号)精神,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在校就读一年以上中、小学生。

二、评选标准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择优逐级推荐的原则。 1.“三好学生”标准。品行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学习成绩在本年段的百分之20%以内;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方面有较突出的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和各级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体育合格标准》良好以上(含)等级。

2.“优秀学生干部”标准。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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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学校学生会主要干部或班级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副班长等职务的学生,在积极主动组织和承担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群众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标准。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在月考、期中考试班级平均分名列同年级前茅;班级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体育合格率超过95%。

4.“各类之星”标准。①文明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待人礼貌举止大方,语言文明,热心学校对外接待(宣传)工作。②宣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热心学校及本班级正面宣传。③劳动之星:学习态度端正,热心学校及本班级卫生打扫和班级文化布置等常规工作。④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本学期学习成绩有较大突破。⑤礼貌之星:学习态度端正,礼貌待人举止得体,语言文明。⑥文体之星:学习态度端正,热心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且小有贡献(成绩)。 个人只能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之星”荣誉中的一种(不重叠)。 三、名额分配

各年段评选表彰指标分配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学生推荐、班主任提名、年段会议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之星”和“先进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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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由班主任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2、3),年段长审核。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漳州外国语学校 德育处

2018年6月10日

附件1

各年段2017—2018学年报送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表彰指标分配

年段 优秀学三好 生干部 学生 文明 之星 宣传 之星 劳动 之星 学习 之星 礼貌 之星 文体 先进班之星 集体 4 4 2 2 七年级 1×17 5×17 5×17 1×17 1×17 5×17 1×17 1×17 八年级 1×16 5×16 5×16 1×16 1×16 5×16 1×16 1×16 九年级 5×6 5×6 5×6 5×6 1×6 1×6 1×6 1×6 5×6 5×6 1×6 1×6 1×6 1×6 高一年 1×6 高二年 1×6 高三年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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