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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宜政秘[2014]133号 【发布部门】安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22 【实施日期】2014.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宜政秘〔2014〕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灾害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以及《安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安庆市山区防洪应急预案》、《安庆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夯实防灾基础,健全防灾体系,突出源头管控,加强隐患消除等措施,全面推进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 1 / 3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目标

--防灾基础不断夯实。至“十二五”末,提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硬件设施及软件水平,完成全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任务;继续巩固现有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成果,在3年内完成所有山区“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并以村级为单位结合学校、公园、广场等公用场地设施,建立标准化防灾避险场所;出台市级地质灾害易发区切坡建房管理规定,建立乡镇政府为主,国土牵头,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的基层切坡建房审批机制。

--工程治理全面推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长效机制。至2015年末,完成全市所有中型以上等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避让搬迁,全面消除其隐患;今年起至2020年,全市每年消除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不低于100个,确保老点逐步消除,新点控制有力。

--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市本级充分应用测绘、遥感及GIS等技术在3年内建成专业化的应急指挥系统。今年起至2015年末,所有山区县全部建成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体系,2020年前,地质灾害易发区行政村全部建成广播预警体系。推广使用裂缝报警器、裂缝伸缩仪等专业监测设备,强化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充实县级防灾减灾技术人员,建成一支统一指挥、机动快速、协同联动的专业化地质灾害应急队伍。 三、防灾重点

桐城卅铺至宿松破凉一线以西大别山区(岳西县全境,太湖县、潜山县、宿松县、桐城市西北部)及枞阳周潭至宿松五里一线沿江丘陵区(宿松县中部、太湖县中部、怀宁县南部、大观区西北部、宜秀区北部、枞阳县中部)是全市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辖区内105、318等国道, 209、211等省道,各县道及大别山区村村通公路等交通 2 / 3

线路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山区河流、沟谷等中小流域是山洪防治重点。全市已排查出

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229处,切坡建房点41212处,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对象。各地应据此处理好点线面的关系,既要以灾害隐患密集区为落脚点,又要高度重视和防范人口密集或大型工程所在地的灾害防治,既要做好自然因素引发的防治工作,也要重视做好人为活动引发的灾害防治,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夯实防灾基础

推动1∶5万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在现有122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以县为单元,开展大比例尺调查,全面查清山区沟谷、小流域的发育及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评价和预测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划定灾害危险等级,编制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图及专业图件,提出综合防治方案和工程治理措施。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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