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4:24: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船舶关键性设备和标识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船舶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标识、检查及试验的要求,旨在提高其可靠性、有效指引性,特制定如下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海务部和机务部 2. 定义
船舶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系指因突发性运行故障会导致险情的设备和技术系统。 3. 职责
3.1公司机务部负责确定船舶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标识要求,并制定提高其可靠性的具体措施,包括备用设备、非连续使用的设备的定期试验。
3.2船舶负责按要求实施对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标识维护。 3.3船长、大副、轮机长要熟悉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并对各主管人员的操作与维护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保证技术状况能满足适航要求和行业技术标准。 5.程序 5.1标识
5.1.1船舶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如下: 1)主机及其推进系统
2)操舵系统(操舵装置包括应急操舵系统,舵机)
3)电源系统(发电机、配电盘、应急电源) 4)蒸汽系统(锅炉、蒸汽安全阀、蒸汽管线) 5)航行设备 6)锚泊与系泊设备
7)救生、 消防、 防污染设备及应急系统 8)压载水系统 9)惰性气体系统 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1)液位显示器及其报警系统
12)油船及散装化学品船关键性设备和系统的标识还包括: A.主货泵(包括自动保护装置) B.扫舱泵 C.洗舱机 D.呼吸阀
E.船舱通风系统(包括经常出入的装卸作业处所,泵舱及其他隐蔽处所及不经常进入的处所)
13)备用设备、非连续使用的设备和系统包括: A.报警器 B.应急关闭装置 C.燃油系统
D.货物系统(包括管线、 阀门、 输油软管等) E.应急设备(应急示位标、 手提式VHF)
F.安全设备(手提式二氧化碳和可燃性气体探测器) G.机舱应急舱底水吸口 H.紧急停车按钮
5.1.2船舶应对以上设备进行标识:文字标记或用不同颜色油漆标识。
5.1.3公司在“关键性和系统定期检测”中规定了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定期试验要求;
5.1.4船舶对以上设备和系统的检查和试验应记录。
5.1.5随着所管理船舶类型 航线 航区的变化,客运的情况,出现险情的情况以及SMS运行的深入,若需新标明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项目,机务部及船舶应按职责分工逐级上报并反馈给指定人员,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及时调整关键性设备和系统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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