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手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1 20:19: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4.15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已经封口的每个包装袋上必须贴中文标签,中 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科室、产生日期、类别、数量(或重量)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 医疗废物的运送 5.1 卫生员负责本科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工作,用密封车送到院内医疗废物暂时存放地。双方要对医 疗废物进行交接、记录、签收(类别、数量、包装是否合格)。 5.2 卫生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穿工作服、雨鞋、戴口罩、帽子、手套后进行工作。 5.3 卫生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必须认真检查包装袋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5.4 医疗废物交接双方必须认真对医疗废物清点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和《医疗废物收集、运 送和处置记录》,不得少登、漏登和私自涂改,记录保存 3 年以上。 5.5 禁止任何人转让或买卖医疗废物;严禁医疗废物流失,泄露。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 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6 发生意外流失应向医院感控科并尽快设法追回,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发生泄露时应立即设置隔离 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并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 5.7 必须保持运送工具干净整洁,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必须用含有效氯 2000mg/L 的消毒液对运送工具 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消毒至少 30 分钟)。 6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科室员工必须加强生物安全知识的学习 7 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中和国国务院令第 380 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中和国卫生部令第 36 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编写人: 操作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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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医院检验科 生物安全手册 一 目的 标本的安全处理制度 文件编号:XXX-XX-009 版本:XXXXXXXX 生效日期:2019-09-01 共 1 页 规范检验科标本的处理程序,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 内容 1 各种检验标本都应装置在有盖容器内,需离心的标本应尽量保证离心时盖子未被开启,丢弃的盖子直 接放入黄色医疗垃圾袋送医疗垃圾处理处集中焚烧。 2 可能导致气溶胶的标本开盖时应加戴口罩、防护镜等。若发生液体溅出,及时用 1:10 的 84 消毒液 消毒污染处。 3 含中等潜在危害以上的微生物的标本应尽可能地在二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操作。 4 各室所有已检标本在送至焚烧前应先经 2000mg/L 有效氯浸泡处理,废弃标本的运送过程应防止泄露。 5 感染性标本外送时试管须加盖后置于密闭运输罐内送检。同时,试管上应有明显的标记。 编写人: 操作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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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医院检验科 生物安全手册 1 目的 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和 程序 文件编号:XXX-XX-010 版本:XXXXXXXX 生效日期:2019-09-01 共 4 页 加强检验科生物安全,保护检验科工作人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工作场所的空气、表面、器材、医疗废物及工作人员手和粘膜(含临时工作人员、实 习学生和参观学习人员)的消毒,检验科的工作场所可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办 公室、会议室、休息室、资料室(文件档案室);半污染区指实验室通道;污染区包括标本存放处理室 及实验区域。 3 职责 3.1 清洁公司消毒员负责检验科物体表面、空气和地面消毒。 3.2 各专业组负责本组的特殊消毒工作。 4 污染区的消毒 4.1 表面消毒 4.1.1 桌椅等表面的消毒 每天工作结束后用 250~500mg/L 有效氯抹擦 1 次,地面用 500~1000mg/L 有效 氯拖 1 次,禁用干抹干扫。抹布等清洁工具各室专用,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晾干;拖把由卫生员统一保 管,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清洁工具不得混用。 4.1.2 各种表面也可用便携式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消毒。 4.1.3 若被明显污染,如具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物外溢、溅泼或器皿打破、洒落于表面,应立即用消毒 液消毒,用 1000~2000mg/L 有效氯溶液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物表面,保持 30~60min, 再擦,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 1h。 4.1.4 若已知被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污染,应用 2000mg/L 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 30min;对结核杆菌污 染表面也可用 5%煤酚皂溶液擦拭,作用 1~2h。 4.1.5 检验单打印应使用干净未被污染的纸张,工作人员在发放检验报告单时应保证手部清洁,以避免 发出的检验报告单被实验室其他物品污染。 4.2 空气消毒 4.2.1 检验科的空气除微生物专业的标本接种(生物安全柜、超净台)外,属于Ⅲ类环境,这类环境要 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500cfu/M3,本实验室一般情况下均能达到标准。 4.2.2 空气消毒机消毒 每天上午上班期间和下午下班后,打开空气消毒机面板开关按钮,调整时间为 定时 2 小时,对实验室内的空气进行消毒,同时对消毒情况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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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对明显产生传染性气溶胶的操作(搅拌、研磨、离心等),特别是可能过呼吸道传播又含有高度传 染性微生物(炭疽杆菌、结核杆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军团菌、流行性感冒病毒等)的操作,应 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使柜内空气经细菌滤器或热力杀菌通道排出室外,柜内形成负压;或在风筒式紫 外线空气消毒器的进风口临近进行,使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立即经紫外线风筒消毒。

4.2.4 要求严格无菌的操作如倾倒培养基、菌种转种和细胞转瓶等,应在 100 级洁净间或 100 级净化操 作台柜内进行,使空气经初效、中效及高效滤器进入室(柜)内,形成正压,极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但 应注意及时更换滤器,定时检测滤效。

4.3 器材消毒 除已知无传染性器材外,凡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过临床检验标本的器材均视为具有传染 性,应进行消毒处理。 4.3.1 金属器材

4.3.1.1 小的金属器材如接种环,可有酒精灯烧灼灭菌。当接种环上有较多物品,尤其是液体时,应先在 火焰上方,把接种环烤干后再缓慢伸入火焰烧灼,以免发生爆裂或溅泼而污染环境。

4.3.1.2 较大的金属器材或有锋刃的刀剪受污染后不宜烧灼灭菌,可煮沸腾 10~30min,或用 2%戊二醛浸 泡 3h 后,清洗、沥干,再用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4.3.2 玻璃器材

4.3.2.1 采标本用的器材或玻片、吸管、玻瓶要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凡曾受污染的吸管、试管、滴 管、离心管、玻片、玻棒、玻瓶、平皿等,应立即浸入洗涤剂或肥皂液中,再煮沸 15~30min,反复洗刷, 沥干,37℃~60℃烘干。也可用消毒液如 1000 mg/L 有效氯溶液浸泡 2~6h 后再洗。

4.3.2.2 曾装过含蛋白较多的液体或胸、腹水等的玻璃容器,用含有效氯 1000mg/L 的消毒液浸泡 30min。 4.3.2.3 刷洗后用于生化检验或免疫检验者,可浸泡于重铬酸钾-浓硫酸清洁液内 24h 后,彻底冲洗,最后 用蒸馏水冲洗 3 次,沥干,烘干后再用。

4.3.2.4 用于微生物检验者,吸管一端应塞少量棉花,管或瓶应有塞,再用牛皮纸包好,不宜用报纸包, 因油墨气味可能影响细菌生长,包好后可用于干热 160℃2h 灭菌,待冷却至 40℃以下才能开烤箱门,以 免玻璃炸裂;若箱内易燃物品冒烟或发生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关闭气孔,切勿开启箱门以免供氧导 致燃烧;也可用压力蒸汽 121℃,102kPa 灭菌 15~30min,吸管应直放,空试管和空瓶口应朝下,且不能 完全密闭,带螺旋帽的管瓶,灭菌时应将螺旋帽放松,玻塞容器灭菌时应在塞子与容器间填一纸条以利 气体流通,灭菌后再塞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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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塑料制品

4.3.3.1 一次性使用的塑料制品如薄膜手套、无纺布帽子、工作衣、口罩等用后放污物袋内集中烧毁。 4.3.3.2 耐热的塑料如聚丙烯、聚碳酸酯、尼龙及聚四氟乙烯酯的器材,可用肥皂或洗涤剂溶液煮沸 15~30min,洗净后,用压力蒸汽 121℃,102kPa 灭菌 20~30min。

4.3.3.3 不耐热的聚乙烯、聚苯乙烯,可用有效氯 1000mg/L 的消毒液浸泡 30~60min,再洗净,晾干;若 为薄膜或板也可用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照射 1~3 秒。

4.3.3.4 一般血清反应使用过的塑料板可直接浸入 2000mg/L 有效氯溶液内 2h 以上或过夜;对肝炎检验的 反应板可用 3000mg/L 有效氯溶液浸泡 2~4h 后,洗净再用。

4.3.4 橡胶制品 橡胶制品如手套、吸液管(球)受污染后可用肥皂或 0.5%洗涤剂溶液煮沸 15~30min,煮 时吸液管(球)内应无空气,全部浸入不敷出水内,清洗扣晾干;必要时再用压力蒸汽,115℃,灭菌 40min。

4.3.5 纺织品 棉质工作服、帽子、口罩、鞋套等放专用污物桶内,送洗衣房清洗,每周 2 次,有明显污 染时,可随时用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液作用 30~60min,或压力蒸汽 121℃,灭菌 15~30min。 4.3.6 贵重仪器

4.3.6.1 贵重仪器如显微镜、分光光度计、天秤、酶标检测仪、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冰箱、 培养箱等不宜加热,不能用消毒液浸泡。局部轻度污染,可用 2%戊二醛溶液擦拭,污染严重时,可请 厂家工程师和消毒供应室消毒员负责消毒。

4.3.6.2 若离心时离心管未密闭,试管破裂,液体外溢,应消毒离心机内部,特别是有可能受肝炎病毒或 结核杆菌污染时,宜用 3000mg/L 有效氯溶液擦拭; 4.4 手的消毒

4.4.1 工作前、工作后、或检验同类标本后再检验另一类标本前,均须用肥皂流水洗手 1~2min,搓手使 泡沫布满手掌手背及指间至少 10 秒种,再用流水冲洗,若手上有伤口,应戴手套接触标本。水龙头应 用自动开关;肥皂应保持干燥或用瓶装液体肥皂,每次用时压出。

4.4.2 肝炎或结核专业检验室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当明显受致病菌污染,或从事烈性传染病如霍乱、布 氏杆菌病、炭疽等检验后,应立即用含有效氯 1000mg/L 的消毒液剂,浸泡 3min,然后用清水冲洗。 4.4.3 特殊微生物污染皮肤的消毒

4.4.3.1 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污染手和皮肤的消毒 可采用异丙醇与洗必泰配制成的速效消毒液等,擦拭 作用 3min。

4.4.3.2 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丁型肝炎污染皮肤粘膜的消毒 对于污染的手,可用流水、肥皂洗手后用 异丙醇-洗必泰消毒液浸泡 5min,然后用水冲洗。 4.5 废弃标本及其容器的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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