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1:02: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工作服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子公司:
为实现规范管理,树立公司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公司特为员工定制工作服。现就工作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公司员工自2017年1月 日起统一着工作服上班。 (一)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成本控制部、预算造价部、物资采购部、市场运营部、商务部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四在工作时间应着工作服,周五、周六可着便装。
(二)工程管理部、养护服务部、苗圃管理部、苗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
(三)若有未按规定穿着工作服的,对当事人处于10元/次的经济处罚。
二、如有员工辞职、离职的,根据下列情况处理工作服费用: (一)自2017年1月 日起一年内,若有员工离职的,根据工作服定制价格按月折算从辞职本人工资中扣除,工资不足扣款时,补缴现金,即:
1、西服按每月 元折算,扣款金额为:未留满的月数× 元。 2、劳保服按每月 元折算,扣款金额为:未留满的月数× 元。 (二)自2017年1月 日起,满一年的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办理转正手续后的员工,可制做工作服。若自领取工作服之
日起,未满一年离职、辞职的,自领取之日起按月折算扣款。
四、注意工作服的保管,若有遗失或破损的,需重新换领新工作服的,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2017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