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2 23:13: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策是制定教育法律的依据,教育法律是教育基本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另一方面,教育法律确定之后,又对教育政策产生影响和制约。
8.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在效力等级方面有何不同?教育法律是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具有国家强制性及可执行性,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违反教育法律将要受到法律上的追究,将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政策只是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制定的纲领性文件,其强制力比法律弱,违反了教育政策不会受到法律上的追究,只要负政治上、党纪党规上的责任。其次,我们在进行教育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去实施,贯彻落实教育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只有在没有教育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参照教育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并且教育政策必须符合教育法律,不得与教育法律的原则精神、相关规定相冲突。
9.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在执行方式方面有何不同?教育法律的执行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而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式贯彻落实,其强制力是有限的。
10.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在制定主体方面有何不同?一般性法律以及教育法是由特定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而政策的制定者既可以是政党,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和政策部门。另外,各级政府可以根据上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的具体的政策。与政策相比,教育法律制定的程序更严格。
11.什么是教育法律,如何理解?教育法律一般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教育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理解教育法律:⑴教育法律是调整和规范教育活动和关系的一种规范;⑵教育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教育活动规范;⑶教育法律是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规范;⑷教育法律是反映广大人民利益和教育规律的一种规范。
12.园长通常会通过建立哪些制度来对幼儿园实施有效的管理?答:⑴安全检查制度;⑵健康教育制度;⑶安全教育制度;⑷幼儿园生活制度;⑸卫生保健制度;⑹幼儿园管理制度;⑺班主任教师工作制度;⑻幼儿园财政管理制度;⑼奖惩制度等。
13.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应如何为游戏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答:⑴幼儿方面: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⑵游戏条件方面: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⑶教师指导方面: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14. 21世纪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出现了哪些新的特点?⑴加大力度开展以课程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教育改革;⑵幼儿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⑶农村幼儿教育和师资培养仍是关注重点;⑷安全问题成为关注的新重点。 15.《幼儿园工作规程》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⑴关于保教结合原则;⑵关于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⑶关于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⑷让幼儿主动活动、有充分的探索操作和主动参与学习的机会;⑸关于幼儿园教育工作者的任职条件和幼儿教师素质;⑹关于幼儿游戏;⑺幼儿园管理;⑻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教育;⑼附则。
16.简述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实质要求。概括起来有四点:⑴要求幼儿园毫不例外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⑵要求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⑶要求“面向全体幼儿”与“因材施教”统一;⑷幼儿整体发展与培养完整儿童。 17.幼儿园教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⑴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⑵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⑶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⑷参加业务学习和学前教育研究活动;⑸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18.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依据《规程》,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是:⑴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⑵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⑶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⑷妥善保管幼儿衣务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19.幼儿园医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体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是:⑴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⑵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⑶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进行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⑷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⑸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20.园长通常会通过建立哪些制度来对幼儿园实施有效的管理?⑴安全检查制度;⑵健康教育制度;⑶安全教育制度;⑷幼儿园生活制度;⑸卫生保健制度;⑹幼儿园管理制度;⑺班主任教师工作制度;⑻幼儿园财政管理制度;⑼奖惩制度等。
21.《幼儿园管理条例》确立的我国幼儿园管理体制有何特征?《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六条确立了幼儿园的管理体制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这一管理体制的特征主要有:第一,政府负责,幼儿教育事业管理地方化。第二,分级管理,教育部门发挥主管主导作用。第三,分工负责,幼儿教育事业管理社会化。
22.《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作了哪些规定?《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三部分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⑴要求幼儿园要贯彻保教结合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⑵要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的招生编班作出的规定;⑶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⑷要尊重幼儿的权利,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⑸要做好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2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园的“教育内容与要求”做为哪些规定《纲要》第二部“教育内容与要求”中,将幼儿学习的范畴按学习领域相对划分为广大教师所熟悉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等五个领域,并同时强调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纲要》在对每一领域进行阐述时,均包含“目标”、“内容与要求”和“指导要点”三部分。“目标”部分主要表明该领域追求什么,它主要的价值取向何在。“内容与要求”部分则说明为实现教育目标,教师应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与此同时,将该领域教育的内容自然地负载其中。“指导要点”部分则主要点明该领域的教和学的特点和特别应当注意的普遍性的问题。
2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关于幼儿语言能力的培养目标是什么?⑴乐意与人交谈,讲话礼貌;⑵注意倾听对方讲话,能理解日常用语;⑶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事;⑷喜欢听故事、看图书;⑸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
25.《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关于幼儿社会领域的教育目标是什么?⑴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⑵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⑶理解并遵循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⑷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⑸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
26.《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关于幼儿科学领域的教育目标是什么?⑴对围困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⑵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⑶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⑷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⑸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27.幼儿教师应如何有效地组织教育内容?应该做到以下几点:⑴要强化目标意识,确立“儿童发展目标”这本的意识与实践行为,明确儿童发展各方面目标及其相互关系,并以此为指导全面分析本班儿童认知、行为、情感等各方面发展状况、特点、问题与需求,以确定全班幼儿和各幼儿的主要及重点的教育需求领域。⑵要明确教育内容不等于“教材”,教育内容需要教师根据教育目标结合本班儿童的发展需要来确定。⑶教育内容要紧密结合并来自于儿童发展和生活经验。⑷社会、文化、本土自然和人文资源等也是教育内容的另一宝贵而丰富的来源。
28.幼儿教师应具备什么样的创设发展支持性环境的能力?创设发展支持性环境的能力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但首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⑴为幼儿创设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以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获得有益于身心各方面健康发展的丰富经验。并且,为幼儿创设充满关爱、温暖、尊重和支持的精神心理环境,以使幼儿获得充分的安全感、被尊重感和受接纳感,有利于幼儿情感、态度、行为和个性等的充分发展。⑵有效组织适合于幼儿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⑶促进儿童间积极的互动与交往。⑷教师自身要成为儿童学习和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⑸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对幼儿园活动有充分的了解、理解、支持、配合幼儿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⑹积极地评价儿童。
2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我国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哪些意见?⑴明确新时期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⑵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⑶加强管理,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⑸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⑹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
30.简述幼儿教育对幼儿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⑴保障幼儿生存、学习与发展的基本权利;⑵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⑶巩固、提高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成果;⑷有利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构筑终身教育体系,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⑸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31.《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我国新时期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哪些新的任务?⑴形成多层次的供给体系,满足多层次社会需要。不同社会阶层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层次有差异,政府应以不同方式提供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⑵建立社区学前教育服务网络。要优化民办幼儿园,公办示范幼儿园,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班,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⑶拓展学前教育功能。一是推进学前教育低龄化发展;二是重视为家长提供教育服务指导。⑷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根据不同地区教育发展的基础和实现的可能性,提出了分区域的幼儿教育发展目标。 3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途径有哪些?⑴提高师范院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⑵加强在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⑶严格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教师资格准入制度;⑷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33.如何理解“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对于“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这一性质的理解,有两点需要注意:⑴民办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即民办学校的财产归学校所有,而不归举办者所有。⑵民办学校出资人依法可获得合理回报,但这种回报是以奖励的形式出现的,在数额上是有限的。
34.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如何进行管理与监督?⑴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⑵政府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督导、评估;⑶审批机关对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⑷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受教育者及其亲属的申诉;⑸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教育机构提供服务。
35.简述幼儿园园长的地位和作用。⑴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幼儿园的最高行政负责人;⑵园长既有最高的管理权力,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⑶园长是上级领导者与教职员工之间的桥梁。
36.幼儿园园长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全面主持幼儿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⑴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⑵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⑶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⑷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⑸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⑹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⑺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⑻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37.简述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本实施规范。⑴树立幼儿教育新观念,即树立科学的生命观和幼儿教育的整体观。⑵明确幼儿园教育工作过程的基本原则。包括教育的内容与要求、教育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三方面的原则。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38.简述幼儿园保育工作的基本实施规范。⑴树立现代保育观。现代的保育观念认为,幼儿园的保育工作不仅仅是对幼儿生活的安排和护理、身体的保健和养育以及生长发育指标的完成,更应该关注创设宽松、和谐的精神环境,关注幼儿的情绪情愿需要,提高幼儿的生活质量,促进幼儿的身心全面、协调发展。⑵健全幼儿园各项保育工作的内容。①对幼儿园的一日生活常规须列出具体的保育要求。一方面,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作息制度;另一方面,了解幼儿各项生活活动的保育要求,包括饮食与饮水方面、盥洗与入厕方面、户外活动与体育锻炼方面。②完善各项保育制度。包括健康检查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
39.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应如何为游戏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⑴幼儿方面: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⑵游戏条件方面: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⑶教师指导方面: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40.侵害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主要有哪些?⑴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拨给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⑵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⑶违反国家规定向幼儿园收费;⑷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幼儿园教育秩序或者破坏、侵占园舍、场地及其他财产。
41.幼儿园的哪些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⑴使用危险房屋或明知园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⑵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幼儿园;⑶违法向受教育者收费。
42.侵害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主要有哪些?⑴侮辱、殴打幼儿教师;⑵打击报复幼儿教师;⑶拖欠幼儿教师工资。
43.幼儿教师的哪些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⑴故意不完成保教任务给工作造成损失的;⑵体罚幼儿,经教育不改的;⑶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4.他人侵害幼儿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⑴侵害幼儿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民事责任。⑵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对幼儿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经教育屡教不改的,由其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⑶明知园舍有倒塌危险或其他教学设施有危害而不采取措施,依据情节轻重情况,追究直接人员或主管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⑷教唆幼儿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45.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方针是什么?为了更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200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学前教育的方针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园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园教育服务网络,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论述题
1.试述教育法律与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教育法律与教育法规的联系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⑴两者都是调整教育关系和规范教育秩序的规范。⑵两者都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⑶两者都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⑷两者都是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作为其调整的机制。教育法律与教育法规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⑴制定机关不同。教育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而教育法规可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直属机构制定,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还可以由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⑵效力层次不同。教育法规要以教育法律为准则,不得与教育法律相抵触。可见,教育法律的效力要高于教育法规的效力。⑶适用的范围不同。教育法规,尤其是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某一地方生效,对于其他的省、市则没有约束力;但教育法律的适用范围则不同,它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之内都有效,一般情况下其适用范围比教育法规要广泛。
2.试述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由于教育立法制定机关的主体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层次的教育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现行的教育立法主体地位的不同以及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根据法律、法规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从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来看,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由纵向五个层次和横向六个部门构成。从我国目前的立法体制看,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纵向主要有五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教育法。第二个层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教育部门法。第三个层次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第四个层次是由省、市、自治区的权力机关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政府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第五个层次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政府规章——教育规章。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行政需要而制定的规章,也是这一层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从我国目前颁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单行的教育法律来看,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横向层次主要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成人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六大部门法律。
3.试述学前教育法规的作用。学前教育法规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保障作用。首先,学前教育法规的颁布有利于保障儿童学习的权利和被尊重的权利。其次,有利于保障和促进依法治教目的的实现,提高学前教育工作效率。⑵指引作用。学前教育法规作为教育法的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目的、政策、指引人们按照国家对学前教育发展的目的和要点开展教育活动,是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向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宣布的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和指示,并明确要求各有关机关、团体和个人必须执行这些条文。⑶教育作用。学前教育法规颁布的实质是教育和规范人们学习、遵守学前教育法规的规定,并运用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儿童的权利,教育其他团体或个人对学前教育和学前儿童的重视。⑷评价作用。学前教育法规作为国家的一种普遍的强制性教育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人们教育行为的作用。
4.试析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两者既相互影响又相互依存。首先,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的定型化和规范化。其次,学前教育政策不仅指导着学前教育立法的过程,而且指导着学前教育法规的运行和实施,是学前教育法规的灵魂。第三,学前教育政策是制定学前教育法规的依据,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得到实施的保证。学前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