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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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

实施细则 2017年11月17日

为切实做好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以及研究生院下达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制定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资格审查、候选人确定、综合考核和初录工作,加强对“申请-考核”工作的全面纪检督查,以保证“申请-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录取质量。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姜卫平

成 员:叶世榕 高振东 赵齐乐 牛小骥

(二)中心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候选人确定及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四)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我中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18年,我中心上岗博士生指导教师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该招生方式含优秀人才单独选拔:针对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内科研成果及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

人才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2018年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经我校考核合格后确定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四、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8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1、时间:2017年11月16日—12月15日。 2、流程: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上传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