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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6:46: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律师法学》平时作业第1次作业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律师具有的特征有(专业性)、(服务性)、(受托性)、(公正性)。

2、律师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那时在诉讼中曾出现过(辩护士)、(保证人),由此逐步发展为律师。

3、专职律师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并在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4、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有(3)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职业经历的律师。

5、律师素质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作风素质)。 6、1912年9月,北洋政府先后制定(《律师暂行章程》)、(《律师登陆暂行章程》)、(《律师惩戒会暂行章程》)、(《律师甄别章程》),并颁布实施,成为了我国正式进行律师立法的起点和我国近代法律制度建立的标志。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律师法:是国家制定的,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律师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律师素质:是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并在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4、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机构,是律师组织形式之一。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我国律师的职能答:我国律师的职能是:(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3)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2、律师法的调整对象答:律师法的调整对象是:(1)确定律师、律师执业机构、律师行业组织和律师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性质和权利义务等。(2)调整律师、律师执业机构、律师行业组织和律师管理机关之间的关系。(3)调整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4)调整律师在业务活动中与有关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的关系。

3、申请律师执业的条件答:申请律师执业的条件是:(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4)品行良好。

4、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答: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四、 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 论述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

律师执业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由我国律师制度的本质和律师工作的特点决定的。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律师法第3条第1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指导自己的全部执业活动。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我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力工具。因此,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是

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律师的义务。律师在执业中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原则;与其他行业一样,律师行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独有的职业道德,并制定了自己的执业纪律,这也是律师在执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的。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所有法律工作者处理各种法律问题都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我国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律师在办理所有法律事务时,都要实事求是,忠实于事实真相。这就要求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阅案卷,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查明事物的本来面目,弄清事实和情节,并以此为根据来办理各种法律事务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另一方面,还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不能迎合委托人、屈服于外部干涉而歪曲事实真相为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律师在各项业务活动中,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忠于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莱办理法律事务或者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对于律师来讲,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既要严格适用法律条文,又要尊重立法原意,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和崇高目标,绝不允许随心所欲,规避法律,曲解法律,甚至公然违反法律,破坏法律的尊严。如果在执业活动中遇有法律不完备的情况,律师应当根据宪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有利于人民利益出发,妥善地处理有关问题,而不应钻法律不完备的空子,做有损于国家和人民的事情。此外,律师还要密切注意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司法解释,要及时学习并认真贯彻实施;注意有关部门宣布废除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及时停止运用。④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监督的原则;我国律师法第3条第3款规定:“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执业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是提高律师队伍素质,促进律师依法执业的重要保障。首先,律师执业应当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督。例如,司法行政部门有权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有违反律师法规定的行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税务机关有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否依法纳税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偷税、抗税、欠税、漏税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次,律师执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包括民主党派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群众组织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都可以提出批评,予以谴责,也可以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反映,或者在媒体上予以揭露和曝光。社会舆论,特别是新闻媒体的监督是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方面。最后,律师执业还应当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律师在执业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当事人最为清楚。对于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当事人有权向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提出控告,要求依法处理;对于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自己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⑤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的原则;我国律师法第3条第4款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保障。具体来说,这一原则包括了三层含义:第一,律师依法执业不受非法干涉;第二,律师依法进行的业务活动不受法律追究;第三,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在我国律师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律师法第36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法第46条规定,律师协会的首要职责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律师法学第2次平时作业

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12分)

1、下列有关律师协会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C)。A.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B.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C.律师协会有权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D.律师协会有权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2、公民在什么情况下,即使无力支付费用仍可以依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律师不得拒绝提供法律援助?(ABCD)A.请求赡养费的案件B.进行刑事诉讼C.请求国家赔偿D.请求劳动报酬的案件

3、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这种自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哪些方面?(ACD)A.律师协会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B.律师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主管机关任命C.律师协会的章程对每个律师都有约束力D.律师协会的领导机构向全体律师负责

4、下列哪些人员可以成为兼职执业律师(AD)。A.公司的法律顾问B.法院的书记员C.市政府的公务员D.大学教授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法律援助:通常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2、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组织。

3、律师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因违反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执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准则,以及执行律师职务过程中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

5、律师执业纪律: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在执行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律师协会的职责有哪些?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2、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具有哪些权利?答:律师的权利是指律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律师执业过程中享有的的权利有:阅卷权、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权、得到人民法院适当的开庭通知的权利、在法庭审理阶段的权利(对法庭的不当询问拒绝回答权、发问权、提出新证据的权利、质证权、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代行上诉的权利、代理申诉或控告权、获取本案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3、具备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有什么?答:具备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有:(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利益需要帮助,或者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我国公民(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法律援助。(2)盲、聋、哑人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