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专项规划(2005-2020)文本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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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防洪专项规划

(2005---2020)

文 本

**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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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的要求,结合**市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范围是城市规划区,面积3583km2, 规划范围内的河流均为饮马河水系,主要包括伊通河及支流、雾开河及支流共19条大、小河流,及小II型以上的水库35座。

第三条 本规划的期限为2005—2020年。 第四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及说明书组成。

第五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曲的各项涉及防洪工程的规划及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六条 规划目标

通过防洪工程建设,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伊通河、新凯河、小河沿子河、东新开河、鲇鱼沟、永春河等19条河流及35座小Ⅱ型以上水库的防洪工程能够达到其各自的防洪标准及治涝标准。

各河流的防洪标准确定如下:

伊通河干流南、上、中、下段为二百年一遇,伊通河北段为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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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双阳河城区段、小河沿子河为五十年一遇,其他河流均采用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

各河流的治涝标准:平地均采用一年一遇暴雨标准,坡地排水采用二十年一遇洪水标准。

第七条 规划原则

1、确保重点、统筹规划的原则。 2、防汛和抗旱相结合的原则。

3、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4、遵循洪涝规律,体现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的原则。 5、防洪规划要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6、建管并重的原则。

7、《**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明确提出了**市城市发展的目标就是把**市建设成为适宜居住的生态园林城市,因此在编制规划方案的时候要适当考虑尽量恢复自然景观,充分利用生态水利工程措施,达到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

第八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防洪安全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按照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城市防洪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深化城市防洪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洪水利用、河道水质监测和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城市防洪安全保障体系,使城市水环境得以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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