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7:48:0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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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责发生制:凡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应当负担发生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入利润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收付实现制: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9、 两者的区别:
1.所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完全相同
2.在同一时期同一业务计算的收入和费用总额也可能不相同
3.权责发生制计算出的盈亏较为准确,收付实现制计算出的盈亏不够准确 4.“权”计算盈亏的手续比较麻烦,“收”比较简单。
10、会计要素的计量:1.历史成本 2.重置成本 3.可变现净值 4.现值 5.公允价值 第二章 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
第一节会计要素
1、会计六大要素:1.资产 2.负债 3.所有者权益 4.收入 5.费用 6.利润 (123为静态要素,456为动态要素)。
资产: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负债的特点: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注意:识记那些是那些属于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留存收益等。
2、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资产=权益(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 利润=收入-费用 第二节 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
1、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2、 会计科目分类:
1.按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2.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共同类(新会计准则)。
3、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合法原则、相关原则(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个方所需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实用性原则(结合本单位自身特点)。
4、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结果的载体。分为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T”字形账户。
5、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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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先有科目再有账户。
9、 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的区别和联系:1.联系:两者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根据科目开设的,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 2.区别: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在实际工作中,对两者不加严格区分,而是相互通用。 第三章 会计等式与复式记账
1、 复式记账法是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全面地、相互联系地进行登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变化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
2、 复式记账法特点:1.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记录,可以清晰的反映出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2.有一套完整的账户体系,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3。对一定时期账户记录的金额,可以通过试算平衡的方法,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
3、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以记录和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信息的一种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 1.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2.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 3.收入、费用成本类期末一般无余额。
5、 资产类、费用成本类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及收入类借方记减少贷方记增加
6、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7、 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三要素: 1.分析经济业务事项及其账户 2.确定涉及哪些账户,是增加还是减少
3.确定哪个(哪些)账户记借方,哪个(哪些)账户记贷方 4.编制会计分录,并检查是否符合记账规则 8、会计分录三要素:记账方向、账户名称、金额 9、 试算平衡法:
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法:全部账户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3.全部账户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10、 不影响借贷双方平衡的错误:1。在将某一笔或几笔分录登记有关账户时,漏记或重记、借贷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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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同时多记或少记2。在将某一笔或几笔分录登记有关账户时,应借应贷账户相互颠倒或记错账户名称3。某一项(或几项)错误记录恰好被另一项(或几项)错误记录抵消。
12、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相同点: 1.二者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相同 2.登账的原始依据相同
不同点::1.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详细程度不同 2.作用不同
13、平行登记法:是指根据同一会计凭证一方面登记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登记该总分类账户所属有关明细分类账户。要点:1.同依据登记 2.同方向登记3.同金额登记4.同期间登记 第四章 会计凭证
1、 会计凭证:指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以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薄的依据。
2、 合法地取得与正确地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 3、 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4、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文件。它记录了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内容与数据,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始数据。
5、 原始凭证分类:
1.按照来源不同分:外来原始凭证(发票收据)、自制原始凭证(收料领料单)
2.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一次原始凭证(发票、收据、收料单、领料单)、累计原始凭证(限额领料单;多次有效)、汇总原始凭证(收料凭证汇总表、发料凭证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
3.按照格式不同分:通用原始凭证(发票、收据)、专用原始凭证(收料、领料单)
注意:银行对账单、合同、请购单、银行小票、银行余额调节表等都不属于原始凭证;账存实存表属于原始凭证
6、 原始凭证基本内容: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日期 3.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5.填制单位签章 6.有关经办人员签章 7.凭证附件
7、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1.记录真实 2.内容完整 3.手续完备 4.书写清楚、规范 5.编号连续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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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时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有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 7.填制及时。
8、 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1.是否合法、合理 2.是否真实、完整 3.是否正确、及时
9、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10、记账凭证分类:1.按内容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涉及“银行存款”和“现金”之间经济业务,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2.按填列方式分:复式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 11、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1.记账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日期 3.记账凭证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12、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3.记账凭证日期填写正确 4.摘要填写要确切、简明 5.会计科目要填写准确 6.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
7.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8.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9.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10.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对空行应按规定处理(斜线、S线)
13、记账凭证审核内容:1.内容是否真实 2.项目是否齐全 3.科目是否正确 4.金额是否正确 5.书写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