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三地高校青年法学论坛”第三次会议在人大法学院成功召开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3:49: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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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高校青年法学论坛”第三次会议在人大法学院成功召开 11月23日,“三地高校青年法学论坛”第三次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法、良知与世俗化”,下设四个单元,分别为:“儒家思想之现代议题”、“中国文化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现代国家与法治”及“法律制度与生活秩序”。

本期会议的参与者包括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央编译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苏州大学、中国计量学院的青年学者。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副教授首先对会议主旨予以说明。他首先转达了韩院长的问候,感谢京内外高校同仁的支持。他指出,本期主题是前两期会议的延续,秉持从中西两个视角出发,探讨普遍适用之法律理念的共通性及其背后的文化特殊性,从《世界人权宣言》中的“良知”概念出发,在世俗化的今天,探索如何将中国传统的良知与西方的人权等理念加以体系化的会通之道。

会议第一个单元“儒家思想之现代议题”,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副教授主持。当代大陆新儒家代表、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陈明教授作基调报告。他详细阐述了自己所提出的儒家思想作为公民宗教的理论,分析了公民宗教与国家、国族架构之间的紧密关系,强调要把握好现代价值之落实与中华民族之复兴这两个目标的平衡与融合。他同时还指出,上述之内容正是国家建构、国族建构这一现代性主题或事件之中国版本的特色和关键所在,而儒教之公民宗教说的提出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历史把握;中央编译局的鞠成伟老师则从张彭春对《世界人权宣言》之订立的贡献出发,探讨儒家思想对现代人权理论的贡献。他仔细考察了相关的历史背景以及当时张彭春在工作过程中面对的种种困难,并细致地研究了能反映张彭春之贡献的文本,展现了儒家思想对世界人权理论的具体影响;苏州大学法学院的张薇薇副教授从马里旦之人权思想入手,反思在中西方思想研究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强调学术研究的重点应该在于中西方理论视域交汇及其对话,而非简单地进行比较。随后,她探讨了人的尊严与位格在天主教神学和法学中的意义,以及人的尊严与位格理论在中国传统(本体)语境中的缺失及其与“天人合一”思想之对话。浙大光华法学院的王晖老师对张薇薇副教授的发言评议认为,人之尊严的构建通常有两种路径,一是来自宗教知识,一是源于现代启蒙理性哲学。针对张薇薇副教授所提出的中国要在道德审美精神和基督教终极真理精神之间做一个决断,她指出,终极真理并非自由秩序的必要条件,而中国传统文化中未必不存在构建法律秩序的正当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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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二个单元“中国文化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由浙大光华法学院王老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龑副教授的报告为“论祖国与现代主权国家”,以祖国为视角,揭示出现代主权国家与民族国家之间的断裂,尝试建立一种“家”的政治哲学。他指出,祖国是一个从“家”观念引申出的概念,传统儒家思想无疑是一套以“家”为核心构建出的系统理论,“家”以及从家中提取出的规范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实践政治合法性的根据。只有找到现代人民主权观念与祖国人民和文化之间的契合点,一国才能进入到一种稳定而同一的状态(state)——国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田飞龙老师则探讨了西方哲学中对家的偏见、近代中国对传统家观念的破坏以及目前对家的各种重建意识和措施。最后,他指出,作为自由与国家的中介,家的重建应成为中国抗衡与矫正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之现代性偏颇的理性路径;中央民族大学杨凡博士后从“屡礼之迹”和“议礼之理”等角度考察了中国传统礼法的形成与成型,思考了中国传统之礼法之制与西方规范话语之间的关系;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候选人邬蕾在反思了牟宗三先生对康德哲学的处理之得失后,指出儒家思想的核心仍然在于良知,没有必要强迫良知破碎以服从理性,并且强调理性与良知并不对立,二者可以在伦常这一概念中实现融合。

上午的议程结束时,由陈明教授进行小结。陈教授表示,上午的讨论他感到收获颇丰,法学、哲学和政治学在许多问题上都碰撞出了智慧的火花,产生了许多共鸣。他希望这种跨学科的深度交流要经常进行,为解决中国问题共同努力,探索新范式。最后,作为《原道》的主编,他现场向本次会议的多位参会者发出刊稿邀请。

会议第三单元“现代国家与法治”,由南京大学法学院蔡副教授主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柳建龙老师以耶利内克的“地位学说”为中心展开探讨,他认为,虽然耶利内克该思想收到了不少批评,但瑕不掩瑜,该思想是基本权分类的基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赵真老师分析了国家概念世俗化的进程,尤其是凯尔森和卡尔·施米特二人各自的学说在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他们分别开出的国家概念的传统形成了明显的对峙;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何涛老师的发言围绕的是加尔文在权力与法治两个方面的思想,他认为加尔文教会思想与世俗政府思想的一致性的根源在于此世化的个人主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候选人张绍欣从霍布斯国家法思想中的罗马法之维出发,分析了霍布斯思想中几对重要而又难以理解的概念及其理论中一些模糊晦涩的地方,并指出霍布斯的思想中并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政治神学。

会议第四单元“法律制度与生活秩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余老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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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蔡琳副教授追问实证主义法学是否正如夏皮罗与莱特所言获得了胜利,全面考察了自哈特的《法律的概念》面世以来,哈特与德沃金的交锋以及拉兹、阿列克西等学者对相关研究的推进,并从这些学理探究中提炼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启发;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刘义副教授分析了德国现行的宪法诉愿制度,并反观我国《立法法》第90条第2款对公民提请审查之规定仍缺乏明显实效的现状,提出了改进我国相关制度的设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苏宇老师结合他在近两个月以来的研究与阅读中的思考,辨析了西方公法范式中的多个重要概念的来源与内涵,并提出了自己对于探索当今中国公法新范式之进路的思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候选人叶一舟以现代性背景下的秩序重构为问题意识,考察了西季威克的直觉功利主义及作为其思想渊源之一的托马斯·里德的常识哲学,并指出西季威克的思想实为规则功利主义包裹下的常识道德思想,因此常识被认为是世俗生活秩序构建的基础。

在闭幕总结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副教授对全天会议中有关中西思想的各方面讨论做了简短而精彩的总结,并感谢来自各地各校的学者们能在宝贵的周末抽出时间并精神饱满地探讨了多个在当今中国重要的理论命题。最后,他邀请大家继续支持和参与三地青年法学论坛,明年的论坛能够在思考中国的法学问题上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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