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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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

奖励暂行办法

(民大研〔2009〕3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参照我校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但本校教职工攻读我校研究生,其科研成果不在此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励条件

(一)参加评奖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著作(学术性专著和译著)、专利等成果;增刊、专刊、专辑、论文集论文以及论文摘要、通讯、书评、会议综述均不在奖励范围之类。

(二)同一篇论文以最高级别只奖励一次。 (三)研究生必须是参评科研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四)各项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中南民族大学”。 (五)凡参评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评定资格:

1.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2.受到各类处分者;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者。

三、奖项设置

(一)论文奖:仅限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只奖励C类以上(含C类)的学术论文;文科类学术论文应在3000字以上,理工类学术论文应在2000字以上。

(二)著作奖:仅限学术性专著和译著。 (三)专利授权奖。 四、奖励额度 (一)论文奖:

文科研究生论文奖(元) 论文等级 硕士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一般核心类 3000元 1000元 500元 300元 200元 博士 3000元 500元 理工科研究生论文奖(元) 硕士 10000元 3000元 1000元 500元 300元 博士 10000元 3000元 500元 以上论文等次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著作奖:

个人独立完成的10万字以上的专著:3000元/部。

参(译)著达3万字以上的合著、译著(以书中撰写章节的说明为准):300元/部。 (三)专利授权奖: 发明类专利授权2000元/项;

其他类专利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500元/项。

五、奖励范围及时间

(一)参评成果必须为上一学年度(上一年9月至下一年8月)的各类科研成果,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科研成果不得参评(发明专利不限此时间)。

(二)科研奖励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0-11月,毕业研究生的科研奖励申报时间为5-6月份。

六、奖励程序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并向所在培养学院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各培养学院初审后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将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及申报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研究生部复审;

(三)研究生部复审后确定获奖励名单及金额报主管校长审批; (四)学校审批通过公示后给予表彰奖励,发放奖金。 (五)获奖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七、附则

(一)申报人所申报的成果如果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撤销奖励,追缴当事人该项成果奖励,并按照违反《中南民族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给予申报人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二)成果认定和奖励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研究生部审议解决。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适时提起修订。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