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议事原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14:47: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xx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 第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

第五条 xx主任是该xx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xx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纪检组员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六条 需要xx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决策包括: (一) 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 审定以xx名义上报的文件;审定以xx名义制发的关于重要工作部署、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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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建设等方面的文件;审定以xx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

(三) 酝酿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

(四) 研究决定本xx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本单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研究决定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事项。

(五) 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六) 研究异常、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决定重要信访件的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

第七条 需xx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包括:

(一) 审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二) 研究本单位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 研究决定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四)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任免、推荐、考核、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培养、选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五) 职工人员晋职晋级等事项。 (六) 重要工作xx人员构成事项。

第八条 需局xx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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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度经费预算及需追加的经费开支;经批准的年度中心预算在执行中的重大变动事项。

(二) 审议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等项目。 (三) 基本建设、维修项目等相关事项。

第九条 需局中心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

(一) 大额度资金使用,涉及金额10000元以上的支出,系统涉及金额40000元以上的支出。已列入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的,可不再开会研究。项目资金的使用,已集体研究确定使用原则的,在使用原则范围内的具体支出,可不再开会研究。

(二) 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及固定资产的处置事项。 (三) 涉及职工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研究决定其他需要中心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决策程序及要求

第十一条 本xx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召开中心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确定议题。议题原则上由中心要领导提出并确定,也可由中心委员提出,报请主要领导确定。

(二) 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协调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准备可供选择的方案。xx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

(三) 会议讨论。xx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委员主持,实行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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