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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 SL-ROHS012-A0
1 目的
为保护全球环境,改善本公司的环境质量和满足相关客户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和公司所有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和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 3 引用标准
本程序引用总部转发的环境技术标准及客户提供的相关标准(如ROHS指令、SS-00259) 4 定义
4.1 环境相关物质——指产品或设备所含物质或制造时使用的物质当中会对全球总体气候产生严重影响并由麦点指定的物质。
4.2 禁用物质——指在环境相关特质中,根据法律和管理制规定,不得在产品和设备中故意使用的物质。
4.3完全禁用的物质——指在环境相关物质当中由麦点积极推动完全废止的物质。 5 环境质量管理体系。 5.1 组织机构
参见“质量手册”中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图。 5.2 主要职责/权限 5.2.1 总经理
a) 负责领导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及客户要求(如ROHS指令、SS-00259)ROHS体系。 b ) 批准质量手册和发布质量方针和目标。 5.2.2 管理者代表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和客户要求(如ROHS指令、SS-00259)ROHS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 b ) 向总经理报告质量/ROHS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 c ) 在整个厂内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d ) 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和ROHS体系(如ROHS指令、SS-00259)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2.3 厂办
a) 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确保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及ROHS体系正常运行; b ) 负责组织编制与质量方针和目标相一致的质量/ROHS管理体系文件 5.2.4 其它职责可参见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岗位职责。 5.3 方针/目标管理
5.3.1 参见“ROHS手册”中的ROHS方针和目标。
5.3.2 方针和目标的管理参见“质量手册”中质量/环境方针和目标的管理。 5.4 法规和顾客要求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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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ROHS管理手册”规划中法律与其他要求。 5.5 ROHS计划
5.5.1 品质部根据客户要求的标准(如ROHS指令、SS-00259)及质量/ROHS方针制定公司禁用物质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5.5.2 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禁用物质计划的推进管理。
5.5.3 禁用物质计划可根据客户要求的标准(如ROHS指令、SONYSS-00259)变更或管理评审的结果随时修订。 5.6 内部审核
参见内部审核程序 5.7信息交流
5.7.1品质部就ROHS质量保证活动的信息与各部门沟通,各部门管理者负责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5.7.2采购部门可通过E-mial,Fax或其他形式就有关环境物质管理的规定与供方沟通。
5.7.3采购部门可通过公司简介,E-mail,Fax或其他形式向顾介绍本公司ROHS物质管理的规定。 6 业务管理 6.1 标准的规定
6.1.1 业务部门在技术资料和交给客户的样书中应明确记载有关如ROHS物质的内容,并由主管承认。 6.1.2 相关部门在制定采购文件时应明确记载有关ROHS指令限用物质的要求。采购部门应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采购。
6.1.3 当有关ROHS指令限用物质的变更和购买单位变更时,应事先报告业务单位,并事先进行检定,确认符合申联的ROHS管控限制值。对质量管理责任者变更、生产地点变更以及追加(生产线的变更/协办公司的变更)、材料(业务单位变更/规格变更等)的管理方法见(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6.1.4 有关质量/ROHS的教育管理参见“人力资源控制”中要求。 6.2向申联(包括业务单位)提出检定品
6.2.1品质部确认采购的材料证明(检定提供数据,ICP&成分表)。当发生材料、设备、方法等变更时,由品质部再次确认材料成分,和变更的可行性。
6.2.2 业务部计算产品的构成含量,根据产品的构成作成本公司的材料 证明提交客户。 6.3供方管理
6.3.1由品质部每年1次组织对供方实施质量/品质部管理体系的监察,监察时审核员按{有关环境物质质量管理体制评价表}进行。评价在重点项目全部合格,且部分为80分以上时合格,
6.3.2监察合格的作为ROHS材料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列入{合格供方清单}实施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对2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供方资格。 6.3.3评分表由品质部部保存5年 6.4异常处理
6.4.1当发生有并ROHS禁用物质的异常时,发现者应立即将不符合品放置在专门隔离的不合格品区域,并在不符合品上注明“ROHS不良品”防止混用。并将不符合品的品名,单号,不良内容记录在特记栏中。
6.4.2发现不良品,品质部应开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表,并报告给品质部经理确认后。并对相同产品实施的单号作出统计,调查所有这些对象的成分,确认其危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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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品质部经理应立即作出防上不良流出的指示,并判断不符合品的处理方式:报废
6.4.4发生不符合品质部门应调查发生的原因,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并按期实施,横向展开,并由品质部实施对策验证。
6.4.5当发现不合格品已交到客户后,管理者代表应立即向客户报告提交的单号、数量、不良的内容及处置的方式等情报。 7 工序管理 7.1 采购管理
7.1.1 选定新业务单位/新原材料的供方时,由采购部门联络供方,向品质部提交新材料的样品、材料证明的ICP&成分表。品质部确认样品符合要求和如ROHS指令、SS-00259标准后,由品质部部再组织对供方的质量体系和ROHS管理体系实施监察,均合格者可列入公司合格供方清单。 7.1.2 供方在提供产品前就制定交货品的部件清单(含环境关联物质的内容)交品质部承认。 7.1.3 采购部门按产品清单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规格采购,并向供方索取ICP&成分表等证明环境关联物质不使用材料。
7.1.4供方提供的ICP&成分表等的有效期限为1年以内。 7.2 工序全面管理 7.2.1 采购管理
7.2.1.1原材料的进料检验由技术质量部参照《产品检验(验证)规范》中检查标准、方法,再根据供方提供的环境关联材料证明确认该物品和数据的一致性及有效期限。
7.2.1.2对材料使用了再生材料的,相关的进料检查部门应重点确认其构成材料和成分是否含有禁止物质,成分表的有效期限是否为1年,对成分不清楚的再生材料可委托技术支持部联络外部测定。 7.2.2防止工序中混入、泄漏、污染(镉、铅) 7.2.3 出货检查
7.2.3.1技术质量部对出货的产品材料履历和工序履历实施确认,对无环境关联问题的判定合格。 7.2.3.2对“含环境关联物质”区域的完成品由技术质量部和生产部确认产品材料履历的和工序履历,确认产品使用环境关联物质的成分,并由技术部主管判放行。 7.2.4 仓库(原材料/产品)
7.2.4.1仓库经进料检查合格的材料由仓库管理员放置在合格品货架上(区域)。不合格的放置在专门隔离的不合格区域,并在不合格品上注明“环境关联不良品”。
7.2.4.2进料检查合格品仓库管理员按正常手续领用,“环境关联不良品”不得领用。 7.2.5 出货管理
7.2.5.1 由业务部门每月将产品出货数量、单号报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作成环境关联物质不使用证明书,经主管批准后提交客户。
7.2.5.2 技术部负责环境关联物质不使用和测定数据的收集和归档管理。 7.2.5.3成品仓库负责交货的履历登录。
8 相关文件 8.1 《ROHS手册》
8.2 《ROHS有害物质管理标准》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第 3 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