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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3 16:25: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

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

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

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 基本年薪; 2、 绩效年薪; 3、 奖励年薪;

4、 法定福利和保险; 5、 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 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 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 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 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 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 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 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

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 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 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 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

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 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 辞职或辞退者;

3、 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 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5、 第三层以下(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董事长。

第五条:总裁特别奖励,由董事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享受年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三章:福利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