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办理补缴情况审核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19:33: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办理补缴情况审核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单位编号 参保时间 性 别 个人编号 单位名称 _____年__月 (附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的缴费明细) 补缴情况:_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进行了补费。 补费依据: 补缴记录 审核补缴部门: 时任审核人: 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审核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经认定补费符合规定。 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补费 审核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本栏仅在补费人员办理跨省转移时填写) 跨省转移接续办理情况 根据上述审核意见,同意为其办理跨省转移接续手续。 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本表仅为本文件实施前已办理补缴3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费人员填写,一式五份,补费审批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办理跨省转移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