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五观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8:13:4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马克思主义“五观”即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1、马克思的国家观

“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这是V.I.列宁对K.马克思、F.恩格斯的国家观点最全面、最准确的概括。它包括3层含义 :①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这说明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是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同样,国家也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彻底消灭而自行消亡。这是国家的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②国家是阶级统治。这指出了国家的本质,即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是哪个阶级的统治。在有阶级的社会中,任何一个阶级的统治都来源于它们的经济统治,而一个阶级的经济统治又必须依靠它的政治统治来维护和巩固,因此国家政权总是属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政治统治是统治阶级的联合力量,是统治阶级的集体意志和力量的表现,一般都是通过国家意志来实现的。奴隶制国家的本质是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封建制国家的本质是地主阶级的统治,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无产阶级的统治。③国家是机器。它形象地指出国家是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互

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国家组织与其它社会组织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有强迫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的能力,有行使这种权力的官吏(干部),有实现这种权力的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强制机关,还有供养官吏与强制机关的捐税和国债。这3项构成一

种组织力量和物质力量 ,即特殊的社会权力。

2、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第一,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它自身形成、发展到消亡的客观规律。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并且民族的发展是受社会发展规律

第二,民族和阶级是两个不同的社会历史现象,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在阶级社会里,民族内部包含着不同的阶级,存在有阶级斗争,所以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往往同阶级问题联系在一起,剥削阶级总是将这样那样的民族问题打上阶级的烙印。但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民族问

题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把民族问题的实质归结为阶级问题,那就只能严重脱离以至伤害少数民族群众,不但不可能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加强民族团结,反而会给敌对势

力帮忙。

第三,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是革命和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只有在社会总问题解决进程中,才能得到解决。如果我们在整个革命建设中重视民族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它就对整个革命和建设过程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忽视或者错误地处理民族问题,她可能会给革命和建设事业带来巨大的破坏力,使整个革命事业受到挫折乃至失败。

第四,各民族平等的联合,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各民族无论大小,都一律平等。每个民族都是人类物质财富和历史、文化的创造者,各民族应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全世界各民族的无产阶级应坚持国际主义的原则,同一切被压迫民族实行不分国界和民族的亲密联合,共同进行斗争,推翻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