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8:17: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艺、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及验收标准,并熟悉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水平,能够带领工人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 劳务队长应通过由监理组组长组织的实操及相应理论考核,考核合格后,报业主批准方可上岗。劳务队长确定后,分项工程完工前不得随意变更,如因故必须变更的,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业主代表批准。
2.2.3 特殊工种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前须进行相关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学习,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2.3 主要劳务人员职责
2.3.1 本节主要人员是指劳务中控制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计划进度等工作的负责人,其职责也是针对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计划进度等制定。 2.3.2 劳务队长是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以及作业人员调配负责,最终实现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保等控制目标。 2.3.3 工班长负责班内各个小组的合理划分,认真做好技术人员所交桩点和技术交底的接收工作,并正确组织本班进行施工。
2.3.4 技术员协助队长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向劳务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保等书面技术交底,并负责将交底材料存档。对关键工序必须在现场全程跟踪负责,出现质量、安全、环境问题要及时上报。
2.3.5 安全员协助队长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身防护能力,检查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全程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并做好记录。 2.3.6 质检员负责落实工程质量施工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自检、报检,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全程进行跟班作业,严格按图纸施工,检查工程质量、纠正施工工艺方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2.3.7 材料员负责现场施工生产中的材料供应和管理工作。检验、抽查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按照现场管理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堆放、标识、储存和防护。对不合格材料要记录并替换;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重点保管。 2.4 劳务人员管理
2.4.1 对所有劳务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登记造册,建立流动档案管理。 2.4.2 对所有劳务人员定期进行体检,以及安全、技术、文化等培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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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班组人员的职业素质;并统一参加“农民工意外伤害险”保险。 2.4.3 所有劳务人员上岗也应佩戴工作牌及上岗证,工作牌应具有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所在劳务队、工种等相关信息。
2.4.4 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由劳务队队长统一集中管理,由劳务队队长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2.4.5 施工过程中,凡劳务队长不称职或不按要求组织作业,撤销其劳务队长职务。若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同时给予项目部5000元/次、总监办2000元/次的处罚。
2.4.6 所以劳务人员作业时必须按照要求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手套、口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5 劳务人员培训 2.5.1 三级安全教育
凡新进项目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生产岗位。各级安全教育的重点是:项目级教育要着重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分队、部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2.5.2 岗前培训
劳务工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安全、法制、劳动纪律、施工生产等培训。其中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劳务工岗前培训;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施工规范、施工工艺的培训;安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法规、法律知识培训,并学习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以及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 2.5.3 在岗培训
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定期规范化培训。重点包括结合工作岗位突出实用性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学习事故案例,观看事故案例视频;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等培训。 2.5.4 特殊工种培训
对于电工、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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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后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为国家规定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2.5.5 转岗培训
劳务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转岗培训。转岗前,必须对转岗劳务人员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讲解有关岗位的安全事故案例,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2.5.6 各类交底
1 施工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工艺和质量标准向队长、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队长、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质量交底。
2 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人员就各工序、各工种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包括施工作业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及防范措施等,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队长、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讲话提醒。
2.5.7 劳务人员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不少于20学时,并建立劳务人员各项培训及交底记录台帐,及时将培训及交底情况进行登记,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2.5.8 各类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底应保留相关的声像资料作为辅助证明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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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材料管理标准化
1 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管理
1.1 进场管理
1.1.1 每批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须由同一品牌、规格、生产工艺和交货状态的材料组成。
1.1.2 每批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均须办理进场手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1.2 存放管理
1.2.1 加工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 1.2.2 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类堆放,不得混杂,应挂牌标示。
1.2.3 钢筋按原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半成品、成品堆放区,流水线布置,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标明钢筋的型号、规格、厂家、进场日期、检验人员。。 1.2.4 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必须存放在仓库或防雨棚内,地面做硬化处理,并垫高不小于30cm,严禁与潮湿地面接触。
1.2.5 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不得与酸、盐、油类等物堆放一起。 1.3 使用管理
1.3.1 钢筋应进行物理力学性能、冷弯性能、延伸率和可焊性等试验;钢绞线应进行弹性模量、松弛率等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钢筋和钢绞线,严禁使用。对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刚材,还须进行化学成份分析试验。
1.3.2 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外表有严重锈蚀、麻坑、裂纹、结疤、折叠、夹砂和夹层等缺陷时,不得使用。
1.3.3 钢绞线表面有润滑剂、油渍和肉眼可见的麻坑,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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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加工管理
1.4.1 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必须集中加工,加工场地分为原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和半成品堆放区,布置合理、整洁和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4.2 加工场地采用10cm厚石粉或碎石垫层、20cm厚C20混凝土面层硬化;并搭设防雨棚,高度满足加工设备操作空间(一般不宜小于6.5m),并设置防六级台风的保护措施。
1.4.3 根据加工量的大小,将加工场地分为大、中、小三种规模,加工场地面积不小于表1.1,钢筋加工厂的原材料堆放区、半成品堆放区应根据需要满足材料的堆放要求。
表1.1 加工场地规模及面积表
规模 大 中 小 加工总量(吨) t>10000 6000≤t≤10000 3000<t<6000 加工场地面积(m) 1500 1000 800 2 1.4.4 钢筋棚内需配备数控弯曲机和弯切机等设备,采用机械集中加工箍筋、弯起钢筋等弯曲钢筋。
1.4.5 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木工加工区应设置禁止标志。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加工场出人口和场内应设置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用电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各作业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 1.4.6 加工后的钢材,应分类堆放并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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