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健康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7 16:52: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某县健康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18年某县健康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XX市健康扶贫专项18年实施方案》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规划安排,结合XX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聚焦18年实现XX县整体脱贫摘帽,全县23个贫困村退出、1.52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18年我县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县级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二级水平,每个建制乡镇均有达标卫生院;全县23个计划退出村均有集体资产的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有合格村医。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进一步减轻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18年10月底前,我县退出村和脱贫人口健康扶贫考核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1. 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对贫困人口中的患病人口逐步分类建档,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优先落实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即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每人给予补助,对部分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不超过3万元每人给予补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每人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贫困患者按700元每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牵头领导:崔永江;责任股室或单位:公卫股,各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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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时,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个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和市级财政给予补助,确保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100%。(本项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局脱贫办负责数据对接工作。)

3. 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100%。通过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的原则,使贫困户获得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和转诊预约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引导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牵头领导:崔永江;责任股室或单位:公卫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全面落实对我县贫困人口的“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倾斜支付政策、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医药爱心扶贫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通过以上综合措施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进一步减轻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保支付主体作用,改进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提高保障程度,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将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范围。18年,在中央和省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增的补助资金中,根据农村户籍参保人数和一定人均标准落实专项经费,按精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配,专项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牵头领导:龙洁娟;责任股室或单位:脱贫办,规划财务与信息股。) 5.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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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规范双向转诊,严格执行贫困患者县域外转诊备案,以及医疗机构处方、医嘱、检查单点评等制度,依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动态、全程、精准监管,重点监管贫困地区的“大处方、大检查”、过度医疗等不规范医疗行为。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门诊患者串换升格住院治疗、压床治疗、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违规行为,产生的所有不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广泛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覆盖率达到100%。(牵头领导:龙洁娟;责任股室或单位:医政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

1. 精准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对7-64岁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期内每人免费体检1次的目标,18年继续为我县贫困人口开展免费体检。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35岁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残疾人等8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水平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深入推进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原性心脏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和动态更新率。(牵头领导:崔永江;责任股室或单位:公卫股,脱贫办,各乡镇卫生院。)

2. 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我县18年继续强化传染病的监测,做到年部署、季评估、月分析、日监测。强化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强化预防接种工作,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接种证制度,进一步转化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方式,强化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对传染病高发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督促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控措施。(牵头领导:崔永江;责任股室或单位:公卫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3. 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包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艾滋病现存活感染者和病人占全省比例较18年下降0.2%。加强贫困地区卫生监测工作,巩固饮用水卫生监测乡镇全覆盖成效。(牵头领导:崔永江;责任股室或单位:公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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