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干部问责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11:30: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管理干部问责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整体执行力,增强公司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服务意识,特制定管理干部问责管理办法。 问责对象 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1 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 (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出现有错行为和不作为行为,影响工作进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办法实施问责) 2.问责原则

2.1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对等的责任,任何人都不得把权力和责任分割开来,不得只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不得免于或排斥问责。

2.2公正公平的原则,管理人员一旦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实施问责。

2.3重点问责的原则,在全面实施问责的基础上,把问责重点放在成本、质量、效率、安全等重大工作任务落实上,放在分管或本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上,放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实现和流程执行力度上。

2.4问责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问责与促进工作之间的关系,通过强化问责达到改进工作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2.5培训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强化问责和实行绩效奖惩的同时,进一步重视相关培训和事前防范。 3、问责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3.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2不履行岗位职责义务的;

3.3不执行公司有关决定、决议,不按流程执行的;

3.4违反公司十大电网机制规定的;

3.5对公司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

3.6独断专行、决策失误 ,涉及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论证、讨论、和报批的;

3.7违规决定导致影响公司正常工作,造成安全事故或不和谐因素的; 3.8因决策失误造成公司成本损失、资源浪费、重大安全事故的; 3.9滥用职权的。 3.10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3.11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

3.12对应该及时执行的事项,特别是公司高层办公会决定办理的事3.13敷衍塞责、久拖不结,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14对应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支持 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 3.15不求进取、平庸无为。

3.16缺乏创新精神,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

3.17对重要工作消极对待,讨价还价,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 3.18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了解情况,不调查研究,不认真解决的; 3.19不干实事,不谋实效,实干精神差,工作无起色,员工意见较大的。 3.20弄虚作假、态度冷漠

3.21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员工反映的问题在处置中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的; 3.22对重大事项瞒报、谎报、迟报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23对员工举报、申诉不积极处理,对反映要求解决的问题进行刁难的; 3.24在公司财产、员工安全和财产受到威胁时,不实施或不组织救助的。 3.25暗箱操作、监管不力

3.26团队严重不团结或长期不团结,责任人又不去积极帮助解决的,或团队成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

3.27对发生的严重违反规定行为不管不问,甚至包庇、袒护、纵容的; 3.28不接受监督,不配合有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 四、问责方式

4.1问责方式。按以下方式进行问责 4.2诫勉谈话;

4.3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4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5责令公开道歉; 4.6全公司通报批评; 4.7调整工作岗位; 4.8停职检查; 4.9劝其引咎辞职; 4.10责令辞职; 4.11建议免职。

4.12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13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

4.14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4.15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责任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

4.16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责任人采用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方式问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调岗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