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家”建设标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0:09: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妇女之家”建设标准

“妇女之家”建设要充分体现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尽量做到一室多用、一所多能,能够满足妇女工作的实际需要。“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标准为“六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要的配套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职的人员机构、有完整的台账资料、有浓厚的活动氛围。

(一)有配套设施

1、确保妇女之家阵地场所专用,总面积需达到80m2以上,装修装饰大气、简洁、温馨。在现有基础上,根据需要添置部分书籍(达到1000册以上)、音箱及其他活动器材,基本满足各类活动开展的物质需求。应有3种以上妇联系统报刊,如《东方女报》、《中国妇女》杂志、《婚姻家庭》杂志或《中国女性》杂志。

2、结合本地特色,围绕权益维护、敬老爱亲、科学教子、健康生活、环境保护、文化娱乐等方面,每月至少开展1次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活动,每年度要开展3次以上较有影响力的活动。每个乡镇打造1个以上有代表性的品牌活动,并长期坚持。

3、建立工作和活动台帐,确保资料档案齐全,下一年度年初需向市妇联提交项目自评报告。

4、妇女活动场所标识要醒目,在室内活动场所门口应悬挂“妇女之家”牌子。“五室”应分别有门牌。妇女徽、

妇女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内容上墙展示,做到张贴规范、搭配有序。

5、室内应配齐办公桌椅、文件资料柜、办公用品等办公设备。条件具备的应配备电视机、影碟机、电脑等远程教育设备和书籍报刊等,做到管理有序,且经常性使用。

(二)有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妇女之家”规章制度,即日常管理制度、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创先争优示范岗制度、创业就业工作制度、宣传培训制度、志愿服务制度、维权保障服务制度、家庭教育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具体内容附后),以及结合当地实际及妇女群众需要建立的其它制度。

(三)有人员机构

1.成立由妇联主席为负责人的组织机构,专人具体负责“妇女之家”的日常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2.把一些热爱妇女工作、有一定文化、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妇女吸纳为“妇女之家”兼职负责人。结合实际建立有特色的普法维权、科技培训、扶贫济困、卫生保洁、文体宣传等各类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日常服务及专业服务活动。

(四)有台帐资料

1、制度类:结合本校妇女工作实际制定的“妇女之家”规章制度。

2、名册类: 妇女群众花名册、妇女组织成员花名册、妇

女代表花名册、女村民代表花名册、女党员花名册、各类妇女组织登记表、协会会员花名册、巾帼志愿者花名册等。

3、记录类:会议记录、各类学习记录、各类活动记录、妇女从业状况及需求记录、妇女来信来访来电记录等。

4、综合类: 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本地妇女工作相关资料和图片等。

5、其他类:妇女组织、家庭、个人获得的各类荣誉和典型资料,以及留守妇女儿童、妇女健康检查、贫困母亲等扶贫助困活动资料。

(五)有活动氛围

1.以场所为依托,定期召开妇联工作会议、妇女代表会议。

2.充分利用场所,组织妇女群众参加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和科技文化、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3. 接待妇女群众来访咨询,开展以“便民、利民、乐民”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