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25 18:34: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借款及报销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与管理方法 业务招待费的管理方法 市内交通费的管理方法 办公用品购置的管理方法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转,规范公司日常费用的报销行为,提高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本部门费用支出预算、控制、考核和分析,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公司负责人对全公司的费用承担控制责任。

第二章 借款及报销

第三条 借款

1.借款严格限制非业务或因私借款。

2.借款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对私自改变用途者,将视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罚。 3.公司不对部门或员工设立长期备用金。如确属工作需要,可申请临时借款,专事专借。

4.员工出差借款和申请临时借款,经办人须填制“借款单”,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方予借支。

5.单次借款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如有特殊需要,由部门主管副总与财务总监协商一致后,经总经理批准,可适当增加借款额。

6.现金借款须提前1日通知财务部准备。 第四条 报销

1.差旅费借款应当在出差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销或还款,其他借款应当在借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销或还款,特殊情况下,不得超出1个月。超过期限未办理报销手续或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应进行催收。经催收无正当理由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财务部有权从其工资中将所欠款项扣回。财务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因特殊原因,必须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部门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2.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是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机关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收据。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包括公司全称、日期、用途等,大小写金额要一致,发票不得涂改,凭证上应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上述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凭证,财务部不予报销。

3.费用报销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等)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

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4.费用报销的流程

(1)资金计划内日常零星费用类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

经办人 部门经理 财务审核 主管副总 总经理 出纳付款 财务总监 财务经理

(2)除(1)外的资金计划内支出和资金计划外支出

经办人 部门经理 财务审核 主管副总 出纳付款 总经理 财务总监 财务经理

5.员工提交报销单据的日期超过发票票面日期2个月的,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报销。 6.财务部门应当坚决抵制、及时汇报无视费用报销审批手续、支付手续的行为。同时应当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报销人符合规定的报销手续情况下,应当及时给予报销。

7.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费用报销的审批和支付手续,不得借故逃避、刁难财务的监督,更不得打击报复财务人员。

8.每周二、四上午为财务部受理报销时间。

第三章 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与管理方法

第五条 出差区分公务性出差,出席会议、培训学习,接受邀请,外派,出国人员分别 进行管理。

第六条 公务性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