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申报指南-2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3:11: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4、“从业年限”栏是指单位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时间;

3、“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金”等要按工商注册文件填写;

6、“单位性质”栏应填写单位的经济性质,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标明的单位性质填写;

7、“职工总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时,讲师、助理研究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中级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正高级职称;

8、“技术人员数”栏填写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人员数;“相关技术人员数”栏填写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且具有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绩的技术人员数;

9、“原有正在生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级别及编号”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首次申请资质的单位可以不填;

10、 “初次取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时间”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首次申请资质的单位可以不填;

11、 “近三年经营情况”栏填写申请资质前三年的经营情况,如2012年申请填写2009、2010、2011年的经营情况。 (四)“法定代表人简介”页填写要求: 1、“所学专业”栏根据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

2、“从事专业”栏根据职称证书上的内容填写,职称证书没明确的,可填写目前从事的专业;

3、“从业时间”栏是指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时间; 4、“工作经历”栏仅填写时间和工作履历即可。

(五)“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名单”页填写要求

1、此表中按《办法》要求需考核学历、职称的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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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中按《办法》要求作为相关技术人员考核的,需填写“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六)“相关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页填写要求 1、“所学专业”栏根据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

2、“项目名称”栏填写本人主持或参与过的项目名称,每人填写一项业绩即可,最多不超过两项。

(七)“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页填写要求

“从事专业”栏根据职称证书上的内容填写,职称证书没明确的,可根据聘用合同中明确的从事专业内容填写。

(八)“近五年主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绩”页填写要求

1、“项目名称”栏按照委托单位的任务书、合同或其它形式委托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业务类型”栏:按照《办法》规定内容填写,可填写简称;

3、“起始时间”栏指委托合同签订或任务书下达的时间,“完成时间”栏指项目验收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上签署的时间; 4、“获奖情况”栏指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情况。 (九)“相关专业仪器设备清单”页填写要求

“设备名称”是指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需要配备的相关专业仪器设备,一般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绘图仪、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罗盘、测高器、GPS等技术性装备,并累计台数。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资质申请表》

可参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的相关内容填写。 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1、“单位名称”等可参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的相关要求填写;

2、“变更事项”栏“单位名称”分别填写变更前单位名称和申请变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分别填写变更前法定代表人姓名和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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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理由”栏简要阐述变更事项的变更理由。 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注销申请表》

1、“单位名称”等可参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的相关要求填写;

2、“资质证书级别”栏填写要注销资质证书的级别; 3、“资质证书编号”栏填写要注销资质证书的编号; 4、“申请单位说明”栏简要阐述注销资质证书的理由。 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遗失或毁损补办申请表》

1、“单位名称”等可参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的相关要求填写;

2、“原资质证书级别”栏填写遗失或损毁资质证书的级别; 3、“原资质证书编号”栏填写遗失或损毁资质证书的编号; 4、“申请单位说明”栏简要阐述资质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原因。 六、《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年度审核表》

1、“单位名称”等可参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的相关要求填写;

2、“注册资金变更情况”栏未变更选择未变更栏,变更选择变更栏并填写变更前后的注册资金数额;

3、“办公场所变更情况”栏未变更选择未变更栏,变更选择变更栏并填写变更前后的办公场所面积;

4、“专业设备变更情况”栏未变更选择未变更栏,变更选择变更栏并填写变更前后的专业设备数量;

5、“技术人员变更情况”栏未变更选择未变更栏,变更选择变更栏并填写变更前后的技术人员情况;

6、“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栏据实填写,并简要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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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总营业额”栏填写持证单位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年度营业总额; 8、“其它需要报告情况”持证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它与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及资质证书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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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其它有关说明

一、申请表上报的操作说明

申请单位须先访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认证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通过协会审核后,根据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认证管理系统》,填写、提交、上报并打印申请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申请,单位登录《认证管理系统》,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逐一填写申请表内容(附件一中表8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向协会提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申请; 2.提交,协会收到网上申请后,向申请单位所在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监管部门征求意见,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监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后,确认同意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3.上报,申请单位收到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监管部门同意提交指令后,可以上报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上报后不能修改,只有协会退回后方可修改。申请单位在上报前应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再上传电子文件;

4.电子文件上传后,申请单位方可打印《认证管理系统》生成的所有表格,按规定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并要求封面页“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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