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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3:08: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日本的区域合作政策及对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影响

世界主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发展历程表明,地区大国是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力量。本文将在分析日本二战以来区域合作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其对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

一、日本的区域经济合作政策

(一)日本的传统区域经济合作政策

二战结束后到1998年之前,日本对区域经济合作一直坚持非集团化的区域经济合作政策[1]。80年代以后,特别是1985年广场会议之后,为应对日元大幅度升值造成的经济困难和与美欧经济摩擦,日本才真正开始关注区域经济合作。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日本的区域合作政策取向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第一,态度保守,积极推动多边贸易体制,意图建立由其主导的东亚经济体系。日本把东亚地区作为农产品和原材料的来源地,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采矿部门,贸易额极小。80年代末主要是通过政府援助促进东亚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并为日本企业在该地区的直接投资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在推进制度性合作机制方面,日本止步不前。尽管日本已经认识到了加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意义,但其政府却从没有主动提出推进该地区制度性区域合作的倡议或措施,甚至其他国家提出相关主张日本也没有给予积极支持。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先对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倡导的排除美国的“东亚经济核心论坛”积极支持,后又因美国的压力而公开表示反对。

(二)1998年后的FTA战略

1998年后日本越发重视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1999年通产省发表的《通商白皮书》明确提出,在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方面日本有必要采取更加灵活、更具建设性的措施.[2]2002年日本外务省发布了FTA战略。2002年1月13日,日本与新加坡正式签署了“日本——新加坡新时代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首开战后日本双边贸易协定先河.[3]目前,日本已与包括东盟、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文莱、菲律宾、越南、智利、墨西哥、瑞士、秘鲁、印度共13个国家或地区签署FPA。正在谈的还有海洋合作委员会和澳大利亚。2009年日本民主党上台,鸠山由纪夫提出“东亚共同体”,脱美入亚,更加重视与中、韩的合作。2012年3月22日,中日韩签订了投资协定。这表明日本的区域合作战略主要是两点:一是把东亚作为建立FTA的优先选择;二是对东亚国家区别对待。

二、日本的区域经济合作政策对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影响

日本是东北亚地区的重要经济大国,其GDP总额在东北亚六国中所占比重超过60%,对外贸易额约占东北亚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35.0%。2005年与中、俄、韩三国贸易额达到2716亿美元,其中出口额1317亿美元,进口额1398亿美元,分别占日本对外贸易总额的24.3%、出口总额的22.0%,进口总额的27.0%。[4]日本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对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影响不可忽视。

第一,日本极力避免整体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取向,直接制约着东北亚地区形成有效的制度化合作机制。日本参与区域合作更倾向于选择双边经济合作机制。该种机制灵活多样、能快速取得实效,但易加深区域内部分割、阻碍区域合作的整体性推进。如果日本不改变目前战略,东北亚区域合作就难以克服制度性障碍,涵盖整个东北亚地区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就很难最终确立。

第二,日本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制衡和制约中国的做法,影响了中日两国在推进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合作。近年来日本不仅对中国倡导的东亚和东北亚区域合作反应冷淡,而且在中国参与的主要区域合作项目上恶性竞争。如中国提出的“安大线”石油管道因日本

的恶意竞争而夭折,而日本也未能建成“安纳线”。可见如果东北亚地区最主要的两大经济体之间不能就区域合作问题达成一致,该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就难以取得根本性突破。

第三,日本的区域经济合作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日本在处理与其他东北亚国家间矛盾和分歧时所持的强硬态度,并影响了地区各国之间的政治互信,从而直接制约着东北亚区域合作走向深入。

参考文献

[1]廉晓梅.日本关于区域经济集团化政策的艰难调整[J].现代日本经济,2002,(5):7-8. [2]同上

[3]梁峰.东北亚区域经济与合作[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113 [4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统计资料[J/OL].2005-03-25.http://www.jetro.go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