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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10:47: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住建委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公建)一次性

告知单(行政许可事项)

一、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公建)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三、审批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一)划拨方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审批条件: 具备相关文件材料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二)出让方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审批条件: 具备相关文件材料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四、申报材料

(一)划拨方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1.提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申请表(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持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须提供项目代码,核原件,收复印件);

4.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项目区位图(核原件,收复印件); 5.地形(用地)位置图(1:1000或1:500现状地形图,蓝图4份,到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测绘院(住建委A109室)出具);

6.《用地、建筑、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点》(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申请单位请在复印件右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7.数据光盘 1份(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以JPG文件格式扫描刻

入光碟)。

(二)出让方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1.提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申请表(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提交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须提供项目代码,核原件,收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有依据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规划条件)(核原件,收复印件)或《土地证》/《不动产权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5.地形(用地)位置图(1:1000或1:500现状地形图,蓝图4份,到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测绘院(住建委A109室)出具);

6.《用地、建筑、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点》(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申请单位请在复印件右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7.数据光盘 1份(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以JPG文件格式扫描刻入光碟)。

注:①以上复印件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②数据文件以光盘提供。

五、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批→发证 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八、咨询、投诉电话及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0777-2558830

投诉电话:0777-2558800

办理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

二楼H区投资审批121、122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