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8:01: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机院在全国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客户委托城市(区域)发展规划咨询,拟定以下收费标准,供业内及客户参考。 一、城市总体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
三、城乡统筹规划
四、分区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两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