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职责三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2 11:30: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职责三篇

篇一: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职责

1、学习掌握残疾人事业基本知识,协助村残协和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残疾人工作。

2、随时走家串户了解掌握、收集残疾人的基础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实际困难和迫切需求,认真建档立卡,规范科学管理,同时上报村(社区)残协和乡(镇、街道)残联;及时向残疾人传达党和政府及上级残联的政策精神。

3、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听取他们在生产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同时积极联系协调村(社区)残协、乡(镇、街道)残联设法解决,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4、宣传残疾预防、康复医疗基本知识,协助开展残疾康复训练,提供残疾人辅助器具信息等。

5、帮助有困难的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 6、开展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等。

7、及时上报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信息,并协调落实:纳入低保和社会救助范畴、落实新农合补助和新型养老保险补助(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落实危房改造补助、落实康复扶贫借贷款和小额信贷等。

8、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和社会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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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调解残疾人的矛盾,做好残疾人的稳定工作,将残疾人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10、协助推动当地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志愿者助残活动,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等工作。

11、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为残疾人树立榜样。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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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有章可依”的原则,切实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残疾人专职委员优质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精力放到为残疾人服务上来,经研究,制定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制度。 一、专职委员岗位职责

(一)在镇残联理事长领导下开展残疾人工作。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经常走访残疾人家庭,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建立残疾人档案。

(三)开展需求调查,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的心声,做残疾人的贴心人,充分发挥助残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切实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向残疾人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五)指导、配合残疾人协会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康复、扶贫、维权、无障碍环境建设、志愿者助残、文化体育活动等各项工作任务。

(六)以“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为载体,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争创残疾人工作先进镇活动。

(七)按时参加县残联、镇残联的工作例会,定期向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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