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修订)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7 23:42: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 .. ..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文 件

华电校研〔2014〕14号

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

进集体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创新型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促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营造研究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华电校研[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参考材料

.. .. ..

2014年10月10日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

集体评选办法(修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创新型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促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营造研究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表彰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华电校研[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类别

1、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

2、先进集体:先进研究生集体。 二、评优范围和依据

我校正式注册的学制内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和研究生集体(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新生回原硕士所在班参加评选)。评优依据为学生在上一学年度的综合表现。

三、先进个人评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考材料

.. ..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家大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学校、研究生院及各党团组织、研究生会、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3、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文明礼貌,得到班级多数同学的拥护,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学年累计病事假时间不超过十天。

5、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现象,学习成绩优秀,论文工作突出。

6、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参加评优: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两次校、院系通报批评者;

2)所学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二)优秀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在满足评选基本条件的同时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在上一学年,博士研究生的综合测评积分位于专业前40%(按一级学科划分专业);

2)在上一学年,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作为

参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