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思修考试复习问答题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7 21:22: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 、简述传统哲学价值观及人类中心主义主要思想

价值:价值的一般本质在于,它是现实的人的需要与事物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

价值是客体属性和功能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和效用。价值来源于客体,取决于主体,产生于实践。

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内在价值的否定:

·1、人类是主体,自然是客体,价值评价的尺度始终掌握在人类的手中,自然无所谓内在的价值。

·2、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3、人类不可能对动物和一切生命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

2、阐述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及主要流派的思想,并加以评述。 非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内在价值的肯定: 动物解放论/权利论 生物中心论

大地伦理学: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的存在物都应该得到人类的道德关怀。

3、以儒家思想为例评述弱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

弱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内在价值相对肯定:人类根据理性来调节感性的意愿,有选择性地满足自身的需要。 儒家:弱人类中心主义

第一,对人类的爱要高于对动物的爱,动物的利益必须服从人类的利益。 第二,对动物要有同情、怜悯之心,禁止虐待动物。

第三,要以“礼”的方式对待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动物。 第四,以节制的方式猎取野生动物。

4、简述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的起源与本质的思想 (1)、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产生的客观条件 (2)、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道德产生 的主观条件 (3)、生产实践是道德产生所需要的主客统一 的社会条件 本质: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首先,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其次,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再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道德也必然带有阶级属性。

最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5、近些年出现的老人倒了扶不扶的争论引发了能否设立见危不救罪的议论,一些人试图通过道德法律化来改变人在道德上的堕落,结合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思考能否把见危不救犯罪化?

见危不救不能犯罪化原因

第一、救助义务对选择自由产生影响。

第二、见危不救犯罪化违反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原则,混淆了法律特别是刑法与道德的界限

第三、见危不救犯罪化与我国当前不作为犯罪以及损害性因果关系理论还存在冲突之处。 第四、见危不救行为上升为刑法规范不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第五,见危不救犯罪化缺乏现实可操作性。

第六,抹杀人的善心,被救助人未必会产生感激之情。

6、简述自然法学和实证法学在道德与法律关系上主要观点

自然法学观点:法律和道德不能分离。自然法学派认为,法的效力来源于不言而喻的自然理性、来源于藏于人类最深层的普遍的公平正义准则,制定法(即主权者制定的法律)应该符合这个自然法的要求。凡是与自然法相违背的制定法都是无效的。

实证法学(法律实证主义)观点:法律和道德可以分离。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的效力来源就是主权者的命令,提出了“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恶法亦法”的著名命题。强调只要是经主权者依合法的形式颁布的法律,就应当予以适用与遵守,而不论该法的内容如何。

7、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用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该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

根据上述材料结合学过的法律知识,回答下述问题。1、什么是故意犯罪?2、什么是过失犯罪?3、护士甲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结合案例具体分析。

·1、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或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

3、就本案而言,作为职业护士是知道新生婴儿不可俯卧的,从案情介绍看,该护士半小时后又来查看,似乎表明她意识到危险性,据此可以认为她事先已经预见行为的危险性,判断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8、儒家由“诚”而“信”的逻辑思路是否仍然具有现代价值?请结合中国的诚信危机谈谈自己的看法。 经济诚信危机 政府公信力危机 个人诚信危机

? 儒家诚信并没有完全过时,在儒家诚信与西方诚信的共同支持下,中国社会的诚信

建设才能成为可能。

? 需要内在精神信仰与外在制度的共同支持。

9、如何评价“亲亲相隐”的现代价值 体现了对人权的保障 有利于证据制度的完善

有利于体现法律的价值

10、简述爱国主义的基本内涵、形式和内容? ·1、基本含义

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与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重要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2、基本内容 爱祖国的大好河山 爱自己的骨肉同胞 爱祖国灿烂文化 爱自己的国家 ·3、基本形式

个人朴素爱国主义——感性自愿 官方主导爱国主义——政府推动 符号标志爱国主义——象征意义

11、全球化时代,随着“地球村”、“世界公民”等概念渐趋流行,是否还需要坚持爱国主义?

在中华民族长期共同生活、共同发展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已经成为我们民族所一致认同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民族品格和优良传统,深深地融入我们的民族意识之中。爱国主义仍然是我们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动力源泉

12、何为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指消极的行为,即不去实施依法有义务而且能够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 不作为构成的条件:

(1)应作为:有法律上、职务或业务上或先行行为导致的作为义务; (2)能作为:能作为而不作为

(3)不作为:不作为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

13、正当防卫与其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由于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1)必须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 (2)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3)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

(4)进行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超过必要限度的称为防卫过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制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对于防卫过当,对行为人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14、简述大学精神的内涵

广义的大学精神一般泛指大学的独立自治精神、学术自由精神、科学人文精神、开拓创新精神和理性批判精神。

狭义的大学精神一般就大学的个体而言,是指一所大学经过长期的培育和积淀而形成的稳定的共有的精神品质、理想追求、价值取向,行为理念和文化氛围。它深深融合在学校的内质之中,为广大师生共同拥有,难以被其它学校模仿和取代,是一所大学的形象、特色、风格和气韵。

15、简述道德教育的基本矛盾

·1、人的社会化与人的自由发展:社会化与个性化的互动共生 ·2、统一价值引导与个性多元差异:一元价值导向与多元价值并存 ·3、书本知识与实践体验:道德教育内容与道德教育方式 ·4、教师本位与学生本位:教师应为平等对话中的首席

16、简述人的本质及其含义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关系的总和 人的本质是现实的、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人的本质具有类别性,在阶级社会,人的本质具有阶级性。

17、法律的起源和本质

法律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国家出现而产生的。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又国际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但只调整一部分重要的社会关系

18、什么是信念

信念同理想一样,也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信念是认知情感和一只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和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信念是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会使人们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地追求自己的理想。

19、什么是道德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它是以善恶为评价方式,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发挥作用的行为规范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