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增补上海市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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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增补上海市兽医系统实验

室考核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布部门】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3.05.27 【实施日期】2013.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增补上海市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闵行区动植物检测检验中心、嘉定区农产品检测中心、浦东新区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松江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为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医发〔2009〕15号)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本市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本市于2010年组建了“上海市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专家库”。但由于近年来兽医实验室的发展和兽医机构的变化,原专家库中的专家数量不能满足每年开展实验室监督检查的需求,故我中心拟对原专家库进行增补,以充分发挥专家在兽医实验室建设、考核和监督工作中的咨询和指导作用。现请你单位根据以下要求,组织推荐本单位的专家人选。 一、推荐原则 1 / 3

专家库成员的推荐和遴选按照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由各区县动物疫病防控

机构兽医实验室在原有专家的基础上再推荐一名专家。其他单位有推荐要求的另行决定。

二、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二)具有兽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兽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现担任实验室主任;

(三)具有相应的兽医实验室工作经验,一定的兽医实验室管理经验,至少从事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工作3年以上;

(四)熟悉与兽医实验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五)身体健康,年龄应在30至50周岁之间;

(六)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参加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工作,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由专家所在单位推荐,被推荐人按要求认真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经单位加盖公章后,于6月10日前报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请提交推荐表的电子文档(发到scadc_zdzx@163.com邮箱)。我中心将在此基础上遴选专家库成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并报市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批准。

联 系 人:王建,周锦萍 联系电话:52127622 电子邮箱:scadc_zdzx@163.com 传 真:32160881 附件:上海市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专家推荐表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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