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实务操作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5:10: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实务操作 一、审核程序 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程序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属于财政部门审查性质要体现财政审查的要求;(2)审核实施与审核处理、审核报告三者紧密结合;(3)委托方式具有特殊性。具体程序分述如下: 1、审核委托 (1)财政授权项目审核任务 凡是政府投资或是国有资产形成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统一由财政部门安排审核任务,指定一家编制(或审核)单位实施,然后办理委托手续。这是因为财政部门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形成的基本建设工程的财务主管单位,它代表政府行使财政财务监管的职能,是投资性质所决定的。 (2)授受业务委托 建设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指定且具有审查资格的编制(或审核)单位,与之签订“业务约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商定审核费用。 2、审核准备 编制(或审核)单位接受业务委托后,即进入审核准备阶段,着手开展如下工作: (1)成立审核小组,提出审核人员名单,确定主审人员。 (2)调查了解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进度、项目管理、财务收支及帐务处理等,摸清被审核单位的条件是否已经具备。 (3)探测工程建设中的主要问题,特别是财务相关联事项。 (4)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核所需资料(可以列出清单交建设单位)。 (5)分析情况,拟订审核计划,明确审核目标、实施的方法、步骤、人员分工、审核应掌握的重点问题,以及时间安排等。 (6)与建设单位联系确定具体实施时间、方法。 3、审核实施 实施方式通常是就地实施,也可以送达审核。就地实施方式下需要做好的工作: (1)取得审核资料,主要是①综合性资料;②会计资料(账册、凭证、报表);③书面情况介绍,可以结合听取口头介绍。 (2)踏勘工程项目竣工状况,了解完工工程实体、竣工验收的资产状态。 (3)综合性资料审查。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批准总投资概算、招投标方式、施工、监理、开工、竣工及工程验收、设施试运行等相关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查明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合理,存在什么问题。 (4)审查会计帐目,对工程项目全部财务收支全过程审核逐项审查建设成本、资金来源(拨款贷款和其他来源)、债权、债务、设备材料采购(收进、付出、结存)、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结余资金及竣工财务决算办理情况,查明财务处理的法规、政策依据、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资金、财产是否账实一致,在财务上有哪些该处理和调账的问题。 (5)实物测试,核查库存情况,包括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库存设备、器材的账面数与实存数是否一致,发现差异,查明原因,结合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账控物是否严密,手续制度是否完备。 (6)检查财务决算应办未办事项,有无财务收支已发生而未进账,账实差异及坏账损失未处理,尚有的尾工工程,待清理的账款及悬案等待处理的财务事项。 (7)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审核。对已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文字说明,进行账与表数字稽核,表表之间勾稽关系的复查,建设成本分配与交付使用资产成本计算的审核及文字说明内容的合理性与完整性的审查,尚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则审核财务决算日的资金平衡表。 (8)汇总审核工作底稿,分类汇集审核资料。按照审核程序将各类工作底稿分类汇总,归集审核发现的问题,检查审核证据是否充分齐全,问题是否查清,主审人审阅提出意见。 (9)整理反馈材料。将审核实施结果整理成书面汇报材料,能够反映工程项目总体状况和审核发现的问题,初拟出处理意见。 4、审核反馈 将审核实施结果向授权机关和业务委托单位如实反馈情况,听取意见,便于进一步扩大审核成果妥善处理问题。 (1)向财政部门口头汇报审核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听取财政部门看法,商酌有关问题的处理,必要时再征求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税务机关的意见,做好政策咨询等工作。 (2)向建设单位反馈审核结果,听取建设单位的认定和否定意见,发现与事实还有出入的问题,进一步核实情况取足证据,得出最终结论。 5、审核处理 在反馈和复查的基础上,取得建设单位认同后,落实有关问题的处理。 (1)财务事项的处理:①尚未进账的成本费用;②不属于工程项目列支的费用;③需要补办审批手续的财务事项;④账实差异,盘盈盘亏;⑤悬宕账款;⑥缺口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