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9:27: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化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坚实而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从事化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和教学的高层次人才。基本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学科的进展、动向和发展前沿;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备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具有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和论文写作能力;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运用网络技术获取信息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研究方向 化学课程与教学论 三、学习年限

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一般为三年。课程学习时间和毕业(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原则上各占一半。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对于完不成学业,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含休学)。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须自筹。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学分不少于37分(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各1学分;学术报告和科研成果各1学分),具体课程结构及学分配置如下:

政治理论课程,2门,必修,共4学分; 第一外国语和专业外语,2门,必修,共4学分; 学位基础课,2门,必修,6学分;

学位专业课,3门,每门3学分,共9学分; 非学位专业选修课,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6学分; 非学位公共选修课,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 非学位跨专业选修课,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

跨专业考取或同等学力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补修两门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并记入成绩档案,注明“补修”字样,不计入总学分。

(详见教学计划表) 五、考核方式

1 、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等形式。

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或考查方式。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方式要包含闭卷考试形式,且闭卷考试分值所占比例不能少于该门课程总成绩的50%。

公共英语分为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两门课都及格方可获得全部4学分。

考试课程以百分制计算。 90 — 100 分为优秀, 80 — 89 分为良好, 70 — 79 分为中等。学位课程达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可获得学分,否则不得学分。

2 、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缓考申请,经主管院长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方能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须进行重修,重修仍不合格者,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培养环节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学校开展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依据,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师组要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指导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须经学位点负责人审核、院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实行。

2、学术活动(1学分)

鼓励研究生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学术会议,或参加省部级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或参加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申请工作(包括科技信息和市场调研、文献查阅和索取、课题和研究内容的筛选、项目申请书的填写等)。

(1)论文工作期间,为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研究生应坚持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向导师汇报和师生定期(至少每月一次)进行集体研讨的学术例会制度。

(2)研究生应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或学术报告10次以上。

(3)研究生应在一定范围内(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导师组)作学术报告2-3次。 3、科研活动(1学分)

研究生在毕业之前,要以第一作者在合法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1篇(不包括增刊、专刊、学术会议论文和一般论文集等)或一个专利或出版专著1部(位列前两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的论文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聊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或聊城大学化学系,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4、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各占1学分)。全日制研究生应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实践工作量应不少于36学时,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指导本、专科生课程论文、辅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2名以上)等多种形式。其中给本、专科生上

课的课内学时数一般不少于20学时。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

社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也是促进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研究问题,提高其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全日制研究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毕业论文答辩以前,要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5、中期筛选

研究生中期筛选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中期筛选应在第四学期初进行,4月中旬前完成。

6、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申请

第六学期4月份,毕业研究生要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将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全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任务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论文答辩的资格。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七、毕业(学位)论文工作

1、论文开题: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文献和信息调研,于第四学期的4月底之前确定论文题目和研究内容,结合中期筛选,向导师组和同专业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经开题论证小组认可后立即开展论文工作。毕业(学位)论文从通过开题论证到论文答辩,应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否则,将不准参加论文答辩,延期授予学位。

2、中期论文检查:第五学期12月份,由分管院长和系主任会同导师组就论文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第六学期4月份应完成论文撰写工作,毕业(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办理。

八、培养方式

1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全面负责。同时,注意发挥导师组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

2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重视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和团队精神,积极倡导刻苦钻研、实事求是、勇于创新、乐于合作的学术品德。

3 、采用讲授、自学和研讨相结合的多种教学方式对规定的理论课程进行系统学习,单科考试、考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对研究生的理论基础、科研能力、实验技能和外语水平等做出全面考核和评价,并作为中期筛选的主要指标之一。

4 、认真抓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的选题、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文献资料检索、实验研究和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

九、文献阅读

培养方案列出了25种以上的经典著作、专业文献和专业学术期刊,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重点阅读,届时通过专题讨论或读书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详见研究生阅读书目表)